商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Ⅱ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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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Ⅱ)

(2006~2020年)

商丘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853518.83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857218.83公顷和2020年的865318.83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3700公顷和11800公顷,比重由2005年的79.77%提高到80.11%和80.87%。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197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2006~2010年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4411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900公顷以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11445公顷,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19910.06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612600公顷以上。

2.适当增加园地

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27144.62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8044.62公顷和2020年的29144.6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900公顷和2000公顷,比重由2005年的2.54%增加到2.62%和2.72%。

3.逐步增加林地

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48718.49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53118.49公顷和2020年的63718.4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400公顷和15000公顷,比重由2005年的4.55%增加到4.96%和5.95%。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7738.69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56138.69公顷和2020年的52538.6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600公顷和5200公顷,比重由2005年的5.4%减少到5.25%和4.91%。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79444.94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184744.94公顷和2020年的192744.94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增加5300公顷和13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6.77%分别提高到17.27%和18.01%。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33896.7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37796.7公顷和2020年的50096.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900公顷和16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3.17%增加到3.53%和4.68%。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7182.32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125882.32公顷和2020年的118082.3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300公顷和9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11.89%减少到11.76%和11.04%。

3.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6789.59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9339.59公顷和2020年的22589.5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