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9:07: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超个人性、复合性、象征性、传递性、文化变迁与文化堕距 五二、民族文化研究的意义
民族学的文化研究,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民族的内涵与特点,以便对民族异同做出更合理、更准确的区分,有利于改变民族地区的现状;可以使我们透过文化,更准确的揭示负载那个民族的社会;可以促进人们的理解、宽容欣赏他人的文化,同时促进对自己文化的反思,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发现一些病原来根除疾病;可以改变人们的一些错误观念
五三、简述住所的主要类型
按人类发展的历史:挡风棚、巢居、蒙古包(牛厂、蒂比、楚姆)地窖、挖坑栖
按居民点:临时性住所和永久性住所 按布局:圆周式和排列式 五四、简述饮食文化的主要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1、食物的种类(吃什么,喝什么)2、原因 3、方法(怎么
吃,怎么喝)4、饮食方面的禁忌和礼仪
五五、简述服饰文化的类型
10种标准:1、是否穿着为标准2、按不同的地区进行划分3、不同的民族成分4、以年龄和性别为标准5、服饰的制作材料6、不同的历史时期7、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职位8、不同部位的穿着9、按季节划分10、不同的礼仪场合 五六、简述服饰文化的内涵
1、服饰反映民族的生活环境、经济从业、生活方式 2、服饰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3、服饰是民族工艺的一面镜子 4、服饰是民族文化的载体 5、服饰是原始崇拜的载体 6、从服饰可以看出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关系 7、服饰是不同民族间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8、服饰是进行身体辨别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进行社会地位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七、简述思绪、语言与民族心理的关系
观念形态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思维则是存在和意识之间的媒介,语言则是思维的工具。思维和语言是文化结构最深层的分子,民族心理(包括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它们的外延,是一种文化过程。一个特定民族的思绪、语言与民族心理与一定的精神文化联系着,它们是一切文化的基础。 五八、原始教育的特点
一是言传身教; 二是按年龄大小进行教育
五九、原始教育与阶级社会教育的区别 原始教育不同于阶级社会的教育
第一:原始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具有阶级性
第二:原始教育没有专门化的部门,只是一种自发性教育,它多与劳动生产实践一起进 行,没有固定场所。
第三:原始教育的形式是与公社制度相一致的。 六十、习惯法与法律的区别
原始社会的习惯法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习惯法是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例如:生活习惯、婚姻习惯等。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商品交换、私有制和阶级出现以后的产物,是伴随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从本质上来说,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以国家或民族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利益为准,固定在成文的法律中。 六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有着密切联系。它们有相同的本质,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们共同的使命都是为了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它们都是建立在同一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作用的。法律以其特有的强制性,积极保护和推行统治阶级的道德,以扩大统治阶级道德的影响;统治阶级的道德则是以舆论的力量动员人民遵纪守法,对法律的实施起着促进作用。二者是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
六二、民族学研究风俗习惯的意义(风俗习惯是民族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由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历史上的各个不同时期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是历史学和文化学研究的重要资料。
二、我们可以有现存的民族风俗与习惯追寻国内各民族在文化交流方面的成分,了解中国民族文化与临近国家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的痕迹。以民族风俗习惯为载体,研究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三、随着我国同世界各国关系的发展,国际友好交往的日益频繁。通过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研究,可以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心里素质、思想情感,以利于加强国间的友好、合作,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 六三、风俗习惯的特点
民族性,地方性、集团性、约束性、敏感性、娱乐性、变迁性、相对稳定
性、继承性
六四、风俗习惯产生的条件:
自然环境、经济、历史、宗教、文化
六五、风俗习惯的分类:
物质文化生活习俗、社交习俗、家庭习俗、人生习俗(降生礼俗、生日礼俗、成人礼俗、结婚礼俗、丧葬礼俗)、岁时节庆习俗 六六、我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情况:
1)佛教传入我国有2000多年的历史,在少数民族中有广泛的影响。信仰大乘佛教的有壮族、仫佬族、白族、纳西族、满足、朝鲜族、等;信仰小乘佛教的有傣族、阿昌族、布朗族、德昂族、拉祜族、佤族等;信仰喇嘛教的有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纳西族、普米族等。2)伊斯兰教传入我国有1300多年的历史。信仰的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等10个,而且全民信仰。
3)基督教在近代传入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信仰天主教的有苗族、彝族、景颇、哈尼、傈僳、拉祜、独龙、纳西、怒族、白族、羌族、京族、佤族、黎族、壮族、布依等民族;信仰东正教的有俄罗斯族。
4)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一种宗教,自东汉时期产生以来也有1700多年的历史。信仰的民族有白族、瑶族、壮族、侗族、苗族、黎族、京族、羌族、仫佬族、布依族、毛南族、纳西族等。
5)原始宗教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中都有广泛的信仰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萨满教(分布在内蒙、东北、新疆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赫哲、锡伯、达斡尔和满族等民族信仰)和各种巫术 6)东正教俄罗斯民族信仰 六七、我国宗教信仰的主要特征:
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 六八、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含义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其次是坚决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既不利用政权来推行某种宗教或禁止某种宗教,也决不允许利用宗教来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和社会生活等事务。无论信教或不信教,都应该而且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执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党和政府要求宗教界坚持爱国主义和独立自主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支配
六九、宗教的文化功能:
解释功能、艺术功能、文化交流功能、教育功能、宗教习俗功能 一、类别式
(1)马来亚式:马来亚式亲属制度所承认的血缘关系只有基本的五种,或者说,一切亲属不论远近一律归纳到分为五类的亲属关系之中,每一个都用相同的亲属称谓称呼与之同一类中的任何其他人。
(2)士兰尼亚—加诺万尼亚:按此制,所有的亲属关系,无论亲疏远近,仍是分成各个类别,但它与马来亚式亲属制相比较,约有一般相同,另一半相异。 二、说明式
(1)雅利安式:它与类别式的马来亚式亲属制。士兰尼亚—加诺万尼亚亲属制相衔接,是随着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和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的产生新形成的,但并非是类别式改造而来的。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形成的亲属制,必然是通过基本称谓或基本称谓的复合词来说明的亲属关系。 七一、列举罗维的亲属制度分类并简述其特点
行辈型: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依辈分全部纳入直系的亲属称谓体系中。
二分合并式: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与父母同性的这一半纳入直系的亲属称谓体系中。
二分旁系式: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但都和直系的亲属称谓有别。 直系式:把直系的亲属称谓与旁系的亲属称谓个别异称,但旁系的同辈亲属称谓不复区别。
七二、默多克亲属制度分类法并简述其特点
(1)夏威夷式 即摩尔根所命名的马来亚式,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行辈型(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依靠辈分全部纳入直系的亲属体系中)。以备份和性别为称谓区分原则。是人类社会最原始、最简单、使用称呼最少的称谓制。
(2)爱斯基摩式 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直系型(把直系的亲属称谓与旁系的亲属称谓各别异称,但旁系的同辈亲属称谓不复区别)。
(3)易洛魁式 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二分合并型(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与父母同性的这一半纳入直系的亲属称谓体系中)。摩尔根命名为士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
(4)克罗式 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二分合并型。 (5)奥马哈式 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二分合并型
(6)苏丹式 相当于罗维四分法中的二分旁系型。(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但都直系的亲属称谓有别)。
七十、摩尔根亲属制度分类法并简述其特点
七三、画出默多克亲属制度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