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10:07: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六壬法择日秘诀
六壬,是古代三大秘术“三式”之一。用于预测人事吉凶悔吝上往往准确率奇高,故《六壬论》云:“精六学,推断未来事,多奇中”。
六壬是以该日的天干地支为基础,结合“月将”、时辰排天盘、起四课、发三传、排十二将,然后参照用事之山、向、主命来评定日课吉凶的择日方法。
第一节 起课的方法
一、地盘
按十二地支顺序排成如下图式,固定不变,即为地盘。
巳 辰 卯 寅 午 丑 未 子 申 酉 戌 亥
六壬地盘 二、排天盘
将“月将”加于地盘之“用时”上,依次顺布即成天盘。
月将为月建相合之支,月建在“中气”以后为本月,中气前为上月。如正月雨水前算上月即丑月,月将为“子”;雨水后算本月即寅月,月将为“亥”;二月春分后,月将为“戌”;三月谷雨后,月将为“酉”;四月小满后,月将为“申”;五月夏至后,月将为“未”;六月大暑后,月将为“午”;七月霜降后,月将为“卯”;十月小雪后,月将为“寅”;十一月冬至后,月将为“丑”;十二月大寒后,月将为“子”。
排天盘如壬子年农历10月20日巳时,即丙申日、癸巳时,节令为小雪、10月令,月将为“寅”,用“巳”时,则将寅加于地盘的巳上,顺布即成天盘。如下图:
寅巳 丑辰 子卯 亥寅 卯午 戌丑 辰未 酉子 巳申 午酉 未戌 申亥
寅将巳时天地盘 (下层为地盘,上层为天盘)
实际预测中,地盘永远不变,要熟记。
三、起四课
天盘既定后,从本日干支,生出四课:日干起两课,日支起两课。 1、第一课:看日干寄于何宫:日干寄宫表: 日干 奇宫 甲 寅 乙 辰 丙 巳 丁 未 戊 巳 己 未 庚 申 辛 戌 壬 亥 癸 丑 查日干寄宫的方法是:“阳日干寻禄位、阴日干寻刃位”。此刃位是三会局的末位,如乙日干、三会局为寅卯辰,故辰为乙日干的寄宫。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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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的查法是:上下两个字组成一课,日干在下,上面之字为日干寄宫之地盘对应的天盘字。如上例,寅月将丙申日癸巳时,丙寄宫于巳宫,巳宫对应的天盘之字为“寅”,则此“寅”字为第一课上面之字。得:
第一课: 寅 丙
2、第二课:以第一课上面之字为第二课下面之字,第二课上面之字为第二课下面之字(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上例,得:
第二课: 亥 寅
3、第三课:将日支为第三课下面之字,上面之字为日支(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上例,得:
第三课: 巳 申
4、第四课:以第三课上面之字为第四课下面之字,上面之字为下面之字(地盘上找)对应的天盘之字。如下例,得:
第四课: 寅 巳
如此,四课即完成,故上例的四课为: ④ ③ ② ① 寅 巳 亥 寅 巳 申 寅 丙
又如:雨水后,月将亥,甲子日,丙寅时的四课为:
第一课,甲日寄宫于寅,地盘上之寅字,天盘为亥,故得: 亥 甲
第二课,地盘上之亥字,天盘为申,故得: 申 亥
第三课,日支子,地盘上之子字,天盘为酉,故得: 酉 子
第四课,地盘上之酉字,天盘为午,故得: 午 酉
寅 巳 丑 辰 子 卯 卯 午 2
辰 未 巳 申 午 酉 未 戌
亥 寅 戌 丑 酉 子 申 亥
亥将寅时天地盘
四课为:
④ ③ ② ① 午 酉 申 亥 酉 子 亥 甲
四、发三传
发三传有九种方法,看四课的具体生克情况决定用其中一种方法。九种方法为:贼克法、比用法、涉害法、遥克法、昂星法、别责法、八专法、伏吟法、反吟法。
1、贼克法
四课中任一课有相克者,均用此法。下克上曰“贼”、上克下曰“克”,如下克上,则先用下克上,如无,再用上克下。下克上所得之课体称“重审课”,上克下所得之课为“元首课”。
三传之法为:相克课的上一字为初传,初传之字在地盘上对应的天盘之字为中传,中传之字在地盘上对应的天盘之字为末传。
如小满后、申将、丁丑日、子时
丑 巳 子 辰 寅 午 卯 未 申 子 辰 申 酉 午 戌 未 亥
巳
亥 卯 戌 寅 酉 丑 申将子时天地盘 四课为:
④ ③ ② ① 巳 酉 亥 卯 酉 丑 卯 丁 三传为:
⑴初传:只有第④课为上克下,故取该课上一字为初传:“巳”; ⑵中传:地盘巳上之天盘字为“丑”; ⑶末传:地盘丑上之天盘字为“酉”。 故三传为:巳——丑——酉。 2、比用法
四课中相克(贼)不止一课者,而相克(贼)之各课中,只有一课之上一字的阴阳与日干阴阳相同者,即以此一字发用,即发初传。
需注意的是:四课中有下克上即相贼一课,上克下即相克一课时,仍用“贼克法”的“重审课”,只有两个下克上或无下克上只有上克下二课以上时,才用“比用法”,称“知一课”。
如大寒后子将,甲午日辛未时,四课为:未甲、子未、亥午、辰亥。前两课为贼、后两课为克,均克贼。先论贼,故先查一、二课。第一课之上一字为“未”、为阴,第二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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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字为“子”、为阳,与日干甲阴阳相同,故初传为“子”。三传为:子——巳——戌。
3、涉害法
四课中贼克不止一课,而相比又不止一课或无相比课,则将被克之字涉加地盘,受克多者为发用。如受克数一样,则阳日取日上神、阴日取支上神为用。如雨水后亥将,丁卯日丑时
四课为:巳丁、卯巳、丑卯、亥丑。
一、二课无克,三、四课均下贼上,且课首丑、亥均属阴,难以用1、2种方法发用。故将丑、亥加于地盘,看涉害深浅。
天盘丑加于地盘,为卯字,木克土,一受克,顺排下去:加于辰(乙寄于辰,故辰以乙木论),又受克,后直到本位丑即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均不克丑土,故丑只有两克。
天盘亥加于地盘,为“丑”,一受克,顺排下去:寅、卯不克,加于辰又克亥为二受克,加于巳三受克(戊寄巳),午不克,未又克,申酉不克,戌不克,回到亥位,共五受克。
亥被克多于丑被克,故以亥发传。三传为:亥——酉——未。 4、遥克法
四课均无克(贼),取与日干相克之课上之字发用。先取克日干之字,如无,则取日干克之字,如有两克,则取与日干阴阳相比为用。
如:处暑后巳将,壬辰日、寅时。 四课为:寅壬、巳寅、未辰、戌未。
四课均不克贼,三、四两课遥克日干,但未阴戌阳、壬日干阳,故取戌发用。 三传为:戌——丑——辰。
又如:雨水后,亥将,壬申日,申时。 四课为:寅壬、巳寅、亥申、寅亥。
四课均不克贼,课上之神又无一遥克日干,故取日干遥克之巳字为发用。三传为:巳——申——亥。
5、昂星法
四课中均无克贼,亦无遥克,则取:
⑴阳日干取地盘酉上之天盘字为初传,辰上神即第三课上面之字(横排为左边之字,下同)为中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为末传;
⑵阴日干取天盘酉下之地盘字为初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为中传,辰上神即第三课上面之字为末传。
如春分后,戌将,戊申日,酉时。
午 巳 巳 辰 辰 卯 卯 寅 未 午 寅 丑 申 未 丑 子 酉 申 戌 酉 亥 戌 子 亥
戌将酉时天地盘
四课为:午戊、未午、酉申、戌酉。
四课全无克贼、遥克,戊是阳日,取地盘酉上字“戌”为发用,以第三课上面之字“酉”为中传,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午”为末传。故三传为:戌——酉——午。
6、别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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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无克贼,又无遥克,而四课中有两课相同,实际只有三课。则阳日取干合上神为用(即干合之字,看该字寄于何宫,地盘上找到该宫之字的对应天盘之字是也),阴日取支前三合为用(取日支的三合之前一字,如丁亥日,亥卯未三合,亥前一字为卯,则取卯,丁未日取亥,丁卯日取未等);中末两传,不论阴阳,均取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为用。
如:秋分后,辰将,丙辰日,辛卯时。 四课为:午丙、未午、巳辰、午巳。 阳日丙合辛,辛寄于戌,地盘戌上之天盘字为亥,故以亥发用,中末传均为日上神“午”,故得三传为:亥——午——午。
午 巳 巳 辰 辰 卯 卯 寅 未 午 寅 丑 申 未 丑 子 酉 申 戌 酉 亥 戌 子 亥
辰将卯时天地盘
又如:大寒后,子将,辛酉日,丑时。 四课为:酉辛、申酉、申酉、未申。
初传为:日支三合前一位,辛酉日,巳酉丑三合,为“丑”,中末传为“酉”。故三传为:丑——酉——酉。
六壬课中,属于别责者,仅九课,即戊午、戊辰、丁酉、辛酉、丙辰5日,各有一课,辛丑、辛未两日各有两课。
7、八专法
四课中,干支同位,实际只有两课。且无克无遥(不取遥克)则刚日(指阴日)取干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顺数至第三字发用;柔日(指阴日)则以第四课上神,逆数至第三字发用。中末两传,均取日上神即第一课上面之字。
如冬至后,丑将,甲寅日,辰时。
寅 巳 丑 辰 子 卯 亥 寅 卯 午 戌 丑 辰 未 酉 子 巳 申 午 酉 未 戌 申 亥
丑将辰时天地盘 四课为:亥甲、申亥、亥寅、申亥。 第一课甲寄宫于寅,则四课实则两课。
甲为刚日,以日上神“亥”顺数至第三数:亥——子——丑,为“丑”为初传,中末传均为日上神“亥”。
故得三传为:丑——亥——亥。 8、伏吟法
月将与用时相同,导致天地盘相同,曰“伏吟”。若第一课有贼克,仍照贼克法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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