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之法院司法巡查汇报材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9 8:17: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法院司法巡查汇报材料

【篇一:法院司法巡查报告】

在市中院司法巡查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汇报会上的发言 ++区人民法院

2009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三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创安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区人民满意机关”、“++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23项荣誉称号,六个庭室被上级机关记功授奖13次,25名干警53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

一、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司法工作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我院坚持能动司法,按照区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时刻做到围绕大局筹划工作、立足大局做好工作、融入大局推进工作,在事关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发挥好人民法院的作用。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工作,先后成立宏观经济形势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司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快建设“++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执行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软环境、应对金融危机等工作重点,坚持提前介入,采取分期履行、“活查封”等灵活的司法方式,妥处金融信贷、公司清算、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先后化解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案件21件,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法企共建”活

动,组织法官深入++等重点企业开展经营风险排查,进行座谈40余次,指导培训500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60余个。

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及时了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状况、建设进度和法律需求,对涉及征地拆迁、建筑工程、道路施工等案件,加强疏导协调,确保重大工程项目按时顺利实施。在总结))南路拆迁案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立交桥以南区域拆迁工程司法应对工作,迅速成立由院长亲自挂帅的城建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从审判、执行等部门抽调多人深入拆迁户家中做法律说服工作,力求

钝化矛盾;对诉至法院的拆迁案件进行即时立案、即时受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理周期,做到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三年来审结城市建设重点案件88件,没有一件矛盾激化,确保了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准时实施、有序推进,为改善港城形象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保障社会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加大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四定一包”制度,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室”、“院领导接待日”的作用,与群众面对面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解决信访老户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国重大活动期间无进京上访。妥善处理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案件15件,化解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稳定的案件19件,2010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综合排名第二,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慎重处理影响稳定的热点案件。对房产交易、房屋拆迁、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等涉及群体诉讼的案件,做到超前预防,做好案件风险评估,防止民事诉求转化为刑事案件,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宜调则调,宜诉则诉,部门协同,合力解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综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功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社会问题,及 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1次。 二、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敏感性案件、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审判压力逐步加大的新形势,我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截至今年7月,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530件,结案标的额8.34亿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加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刑事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三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72件,判处有期徒刑37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对476名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集中宣判、送法进校、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管理,扩大办案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2011年酒驾入罪后,判处危险驾驶罪25人,为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提供司法支撑。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回访,组织非监禁刑少年犯接受释法教育,努力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疏导职能,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和

谐因素。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各类民事案件4841件,审结一般买卖、租赁、保险等各类商事案件887件。坚持全程全员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断上升,去年已达71.18%。三年来,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41件,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39件,防范化解劳资和群体性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全力调处权属、侵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57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审结此类案件39件。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多次进行视察、督察,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强化行政协调工作。依法审理城市化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重大项目建设有关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195件。不断深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向所有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告知书,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大力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的行政审判工作模式,坚持思想工作在先,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

【篇二:关于对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