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练习第二章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5:45: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价值较低、外包装重量较轻的初级产品,往往采用( A )计算其重量。 A.以毛作净 B.净重 C.法定重量 D.公量

2、对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装货,因较难掌握商品的数量通常在合同中怎么样规定? ( B )

A.品质公差条款 B 溢短装条款 C立即装运条款 D不可抗力条款

3.根据《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中货物重量没有注明采用毛重还是净重时候,应该采用( D )计算。

A.毛重 B.以毛作净 C.公量 D.净重

4、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UCP5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A )的增减幅度。 A.10% B.5% C.2.5% D.1.5%

5.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如果收取了卖方多交的货物,若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计价标准,则多收部分货物的计价应按( A )。

A.合同价 B.装船日的市场价格 C.到货日的市场价格 D.买方可以免费收取多交部分

6、在国际贸易中,对生丝、羊毛、棉花等有较强的吸湿性商品,其计量办法通常为( C ). A.毛重 B. 净重 C. 公量 D. 理论重量 7. 运输部门计算吨位时一般按( A )。

A.毛重 B.净重 C.习惯皮重 D.平均皮重

8、出口一批大宗商品,国外来证规定:“数量为10 000公吨,散装,总金额为100万美元,禁止分批装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卖方交货的( D )

A、数量和金额均不得增减

B、数量和金额均可在10%的范围内增减 C、数量和金额均可在5%的范围内增减

D、数量可以有5%的伸缩但总金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

9. 我方向国外出口某商品50公吨,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机动幅度内溢短装采用合同价格。卖方交货时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通常我方最可能交货(A)。 A、45吨 B、50吨 C、55公吨 D、40公吨

10、一卖方同意以每公吨3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出售1200公吨一级大米,合同和信用证金额都为36万美元。但卖方实际交付货物时,大米的价格已发生了波动。因价格波动一级大米的价格为350美元/公吨,而三级大米的价格为300美元/公吨,则(C )。 A.卖方可交三级大米替代一级大米 B.卖方应按合同规定交货

C.因价格波动卖方可按5%比例少交一些货物 D.卖方可以多交5%货物,且采用市场价格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计量单位计量货物表明是散装货物的是( ABC )。

A.100M/T矿砂 B.100M3天然气 C.1000YARDS布 D.1000PIECES 服装 E.100BAGS 棉花

2、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由(ABC)行使。 A、船方 B、卖方 C、买方 D、中间商 E、开证行 3. 溢短装条款主要包括( ABCE )。

A.数量机动幅度 B.机动幅度选择权 C.交货数量 D.计量单位 E.溢短装部分作价方法

4、为了正确掌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在商订合同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ABCE ) A、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 B、国内货源供应情况 C、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 D、国内支付能力 E、国外客户的资信和经营能力 5. 数量条款主要涉及( ABCD )。

A.成交数量确定 B.计量单位确定 C.计量方法确定 D.数量机动幅度的掌握 E.品质机动幅度及品质公差确定

6、合同中溢短装部分的计价(AB) A、可以按合同价格计 B、可以按市场价格计

C、可以部分按合同价格计,部分按市场价格计 D、只能按合同价格计 E、只能按市场价格计 三、填空题

1. 我国某公司按每箱100美元的价格出售商品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该条款是溢短装 条款,我最多可装 950 箱,最少应装 1050 箱。如我方实际装运1030箱,对方应付我方货款 103000 美元。 2、采用毛重表示商品的重量叫做以毛作净。

3.对于吸湿性很强的产品,为了科学计算其重量,采用 公量 作为重量标准。 4、对溢短装部分的货物价格,通常有如下几种确定方法:(1)按合同价格计算;(2)按装运日市场价格计算。若合同中未明确按何种方法计价时,根国际贸易惯例应按合同价格计算。

5. 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是 成交商品的具体数量 和 计量单位。 四、判断解释题

( 错 )1. 溢短装条款只适用于散装货物,非散装货物不允许溢短装。

( 错 )2、根据UCP600规定,如果信用证中采用about or approximate来表示卖方交货增减幅度,则表明卖方交货最多不可以超过5%,但不得超过信用证总金额。 ( 错 )3.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成交货物为不需要包装的散装货物,而卖方交货时候采用麻袋包装,但是净重和合同规定完全相符,且不需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装费。货到后,买方向卖方索赔是不合理的。(包装就是和合同不符就是违约)

( 对 )4、我A外贸公司从美国B公司进口谷物,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1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B公司装船时,共装运了14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我方只有权拒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 对 )5. 我某外贸公司向澳大利亚A公司进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2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卖方装船时,共装运了25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方可以只收取24万公吨货物。

( 错 )6、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款每公吨500美元的价格成交某商品一批,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5%,由卖方决定。我方按合同规定数量多装5%,装船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10%,我方可向用户要求多装部分按装船时的市价计算,对方不得拒绝。

( 错 )7. 出口棉布150,000码,信用证规定布包装,每包1,000码,共150包。则在装船时可援引《UCP600》中第30条b款之规定,即允许有5%的伸缩。(因为有明确的单位,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要用溢短装)

( 错 )8、信用证上货物的数量、金额、单价前有“约”或“大约”之类的字样,其上下幅度可按10%掌握,没有规定则按照上下幅度5%掌握。

( 错 )9. 如果在散装货的交易合同中,没有规定溢短装数量和与使用“约”字的含义一样,均允许交货数量有5%的机动幅度。(信用证金额范围内)

( 对 )10、为了防止拥有数量增减选择权的当事人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根据市场价格情况故意多装或者少装已获得的额外收益,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多装或者少装货款按照装运日某指定市场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