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1:26: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中、省、市驻白企业(中省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及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企业要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当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县政府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原则上“三供一业”基础设施先完成改造、后实施移交,具体形式由移交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要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
(五)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下降。“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县上制定的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三、移交时限
(一)中央在X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含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二)省属在X企业、省属下放企业(含省属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三)市属在X企业(含市属国有破产和改制企业)、县属国有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四、进度安排
X年元月,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X年6月底前完成分离移交
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形成方案阶段(X年1月至6月)。制定和出台我县“三供一业”分离工作实施办法和维修改造标准,对改造所需费用进行全面摸底,测算所需费用,确保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移交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全面调查统计,核实“三供一业”涉及的资产状况、从业人员数量、住户数量、分项改造计划、费用概算等数据,摸清底数,详细造册,结合调查情况,制定本单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二)逐项落实、维修改造阶段(X年7月至10月)。移交企业根据本单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三供”社区(小区)物业分项改造计划,按期完成物业维修改造任务。
(三)主动对接、完成移交阶段(X年11月起)。供水业务和资产移交给自来水公司;供电业务和资产移交给供电公司,供热(供气)业务和资产移交给热力公司(天然气公司),物业管理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移交企业组织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实行业主自我管理。移交企业主动与接收单位对接,完成移交资产、移交人员、维修改造费用及其他移交事项的确认工作,和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按照分离移交协议,分工协作,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四)查漏补缺、总结完善阶段(X年1月至6月)。认真查找和处理企业社区(小区)分离移交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查漏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