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 图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24 7:32: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 有 限 公 司 文件编号 制定部门 制定日期 版本 01 WI-09-04 品管部 2003.11.15 页次 1 of 3 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修订状况 版本 核 准 分 发

修订日期 修订者 审 核 修订内容 制 订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 序号: ****有 限 公 司 文件编号 制定部门 制定日期 版本 01 WI-09-04 品管部 2003.11.15 页次 2 of 3 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1.检验方式:随机抽样,至少5PCS/次/2H,且留下客观数据记录。 2.检验范围:未包装之前半成品或包装成品。 3.检验内容: 序 检验 号 项目 检验缺点判定 方法 CR MA MI 目视 目视 检验 试组 手感 目视 目视 目视 目视 检验 检验 量测 测试 检验 测试 目视 试组检验 判定标凖 1 ⑴整支灯须正直,1m目视距离内不可有明显的歪斜,错位等; ⑵灯体各部件方向位置须统一,不可混乱或错误; ⑶灯体若有万向头装置须有STOP结构,不可360°旋转; ⑷若有K/D部分,须完整配套试组,不可有组装不到位,无法组装或组装时部件松动等现象; ⑸灯体不可松劝; ⑹灯体所用配件不可有漏上,多上,未组到位或脱落现象; ⑺电线有加强绝缘部分须到位,不可太长或太短,且不可有破损现象; ⑻插线式灯头接线,电线须插到位,防拉卡点也须卡到位,或“UL”结位置须正确; ⑼螺丝接线之灯头,电线须350°以上,顺时针绕于螺丝上并锁紧,结构 “UL”结须打到位; ⑽有活动头,软管装置的其支撑力不够,转动时有响声; ⑾接线端子处铜丝外露,束线带未扎紧或漏扎; ⑿电源线出线到插头桌灯5英尺(含)以上,立灯6英尺(含)以上,桌灯出线到线上开关1英尺,客人特殊要求时按客人要求; ⒀若灯体为UL或CUL规格,须作35磅1分锺拉力测试,线扣不可脱落,电源线不可刮破,内部结构不受其影响; ⒁灯体所有附件组装后,UL或CUL规格作8°稳定测试(朝天灯 12°)GS规格作6°测试,客人有特殊要求按客人要求; ⒂所有电器零件需作充分保护,不可有破损,高低压绞线,有需散热之电器须有散热装置; ⒃灯体组装后,不可影响其功能;

****有 限 公 司 文件编号 制定部门 制定日期 版本 01 WI-09-04 品管部 2003.11.15 页次 3 of 3 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序 检验 号 项目 判定标凖 检验缺点判定 方法 CR MA MI 1 结构 ⒄灯体若有K/D结构,其K/D处牙塞,牙节,螺母等均须用胶水点试组 死,不可由于组装过程中而松动,脱落现象; ⒅整批灯所使用之零配件须统一,不可有形状不同,材质不同影响其功能与外观。 目视 检验 目视 核对 测试 测试 测试 2 3 4 5 6 外观 依《制程检验规范》或《制程巡检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附件 依[产品BOM(A、B)]表、[生产指令单]或业务确认。 高压依《高压测试操作指导书》进行检验。 测试 点灯依《点灯测试操作指导书》进行检验。 测试 极性测试 依《极性测试操作指导书》进行检验。 备注:①稳定度测试UL或CUL规格测其正常使用时易倒的方向,GS规格测其最危险的方位。 ②高压测试,极性测试,点灯测试由生产线指定人员操作,品管监督执行。 ③按产品规格特性,若无检验项目则不用检验。 4.窗体:检验之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记录表]。 ****有 限 公 司

(包装)制程巡检记录表

客户代号: 制造批号: 制造单位: 品 名: 规格/颜色: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时间 抽样数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PCS 工序名 1.外观 2.附件 3.结构 4.高压测试 5.点亮测试 6.极性测试 1.外观 2.附件 3.结构 4.高压测试 5.点亮测试 6.极性测试 1.外观 2.附件 3.结构 4.高压测试 5.点亮测试 6.极性测试 1.外观 2.附件 3.结构 4.高压测试 5.点亮测试 6.极性测试 合计 不良数 PCS 不良率: 检验结果记录 不良处理说明 备注: 核凖: 审核: 检验员: FM-0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