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定额站造价员手册(七)电子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9 19:57: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或供应价)+实际发生的运杂费+材料运输损耗费】X2.5%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已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施工企业按规定计取的材料正、负差价,不另行计取采购及保管费。 3、建设工程成套设备采购及保管费按其设备原价的0.8%计取,其分成比例参照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执行。

(六)甲方供材

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进行扣回。

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

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料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

甲方供材按建设双方协议的材料价格计入结算程序,计取有关费用后,施工企业以双方协议的价格退供料款给建设单位,按规定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规费及税金不计退。

另外,个别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允许列入建安工程费用,该违规行为既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又侵犯了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木材出材率及烘干费 1、木材出材率。

潍坊市木材出材率按下表执行:

原木(%) 项目 Ф18-28cm 门窗规格39.00 材 模板材 方撑木 装修材 55.249 58.860 46.707 58.010 61.409 52.549 50.901 63.207 55.556 71.994 78.253 66.007 41.929 44.603 58.000 Ф28-38cm 上 方板材Ф38cm以(%) (综合) 说明:直接购买的方撑木不执行该出材率。发生时依据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及相关文件执行。

3、木材烘干费。

定额中的木材,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木材;进入施工现场的木材,应符合规范要求。由于进场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导致的烘干费用,由木材的采购供应方承担。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对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木材再进行烘干,其费用按实计算,并进入定额直接工程费。

(八)预拌砂浆

建设工程使用普通预拌砂浆,可按现行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子母进行套用和换算,并按以下办法对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进行调整。

1、使用袋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16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施工过程中,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应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

浆1.75吨及水0.29吨。

2、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25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施工过程中,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应将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搅拌机台班,另增加用电2.15吨/立方米(指砂浆用量),该用电费计入机械费中。

3、使用湿拌砂浆。扣除人工0.4工日/立方米(指砂浆用量);讲现拌砂浆换算成湿拌砂浆;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搅拌机台班。

4、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发生的散装罐体租赁费和进出场费按实际发生计入结算。

5、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发布预拌砂浆价格信息。编制招标控制价活投标报价时,预拌砂浆的材料价格参照当期发布的价格信息执行。

(九)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额鉴定和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

者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工程省份价目表的总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者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再检验的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它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

单位支付。

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实际发生的运杂费、材料运输损耗费及采购及保管费,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十)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材料差价

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材料不包括在潍坊市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系数中,所发生的材料均按实找补差价。

消耗量定额机械台班中分析出的汽油、电及煤等材料,应按实找补差价,计入工程结算。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问题的说明 1、商品混凝土不计取采购保管费。

2、执行潍坊市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系数,遇到地基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采用灰土基层对地基进行换土处理,此地基处理部分涉及到的材料种类,均按实找补差价,计入工程量结算。

3、建设工程所需材料,执行潍坊市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系数,按相关规定计取材料差价;不执行潍坊市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系数,按工程所涉及到的材料种类,均按实找补差价,实际价格由建设方签证确定。

七、《定额》的施工机械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四)遇使用租赁机械情况时,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建设各方的签证等计取机械租赁费。

八、《定额》的其他内容

(一)本定额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