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25: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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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涵深基坑专项(方案)报审表
致: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偃师市滨河路与310国道相交处箱涵工程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箱涵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 期: 2017年11月16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 同意 □ 修改后再报(见附言) □ 不同意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工程名称:偃师市滨河路与310国道相交处箱涵工程 施工单位: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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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 同意 □ 修改后再报(见附言) □ 不同意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附注:特殊技术、工艺方案要经总监批准,一般由监理工程师审批。
偃师市滨河路与310国道相交处箱涵工程
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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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编制单位: 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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