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8:15: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

第 号 姓名 专业 申请延长 学号 入学年月 性别 学院 导师 联系电话 半年 一年 预计毕业年月 (可以加附页说明) 申请延长 学习年限详细理由 导师或所在 研究所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 负责人意见 国际教育学院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仅对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研 究 生 院 学籍 管理 签字: 办公 单位公章 室 年 月 日 分 管 院 长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法大发【2017】45号)第三十五条“研究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原定的学习年限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