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21:49: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FMVSS 201U -Upper Interior Head Impact Protection
S1目的和范围
旨在规定碰撞过程中的乘员保护
S2实施对象
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卡车和整备质量不超过4536kg的车辆。S6不适用于整备质量超过3860kg的车辆
S3定义
A柱、B柱、支架(brace)、有活动遮篷的汽车……
S4 要求
S4.1
除满足S4.2要求外,还需要满足S5或S5和S6
S4.2
1998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汽车需要满足S5和S6
S5针对仪表板、座椅靠背、遮阳板、内部间隔门、和扶手的规定
S5.1 仪表板
根据S5.1.2规定,在头部碰撞区域内的仪表盘区域遭到6.7kg、165mm直径头部模型撞击,
撞击速度为:
(a) 除了b规定的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相对速度为24km/h
(b) 对于利用安全气囊约束系统满足49 CRF 571.208的S5.1乘员碰撞保护规定和利用针
对指定右前配有2型安全带的乘坐位置满足S4.1.5.1(a)(3)要求的车辆,相对速度为19km/h,头部减速度不能连续高于80g超过3ms。
S5.1.1
S5.1不适用于
(a) 操作台装配件
(b) 从仪表盘附件连接处到车身内部结构距离小于125mm
(c) 距离挡风玻璃接缝比正常位置下静止时头部模型可接触挡风玻璃的区域更近的区域 (d) (e)
S5.1.2 示范过程
要根据美国工程师协会推荐的J921进行试验。“仪表盘实验室冲击试验”,1965年6月,用制定的试验设备或者满足美国工程师协会推荐试验J977要求的试验设备,“实验室冲击试验设备”,1966年9月,除了:
(a) 仪表盘表面的切线端点应该在距离穿过前排外侧乘客制定乘坐位置的参考点水平方
向(-X)125mm的横向水平线上,垂直向上移动19mm或者是座椅向前移动125mm引起的垂直位移;而且
(b) 冲击方向是:
(1) 平行于车辆纵向轴线的垂直面上,或者 (2) 在接触点垂直于表面的平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