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2:22: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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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工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作者:段兆麟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年第06期
摘 要:曲靖是云南省重要工业基地。近十年来,曲靖工业产业形成了一定规模、富有地方特色、门类相对齐全的工业体系,曲靖市政府贯彻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案例,工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要点。 关键词:规划环评;内容要点;曲靖 中图分类号:R126.2 文献标识码:A 1 规划背景
曲靖是云南省重要工业基地。近十年来,曲靖工业产业形成了一定规模、富有地方特色、门类相对齐全的工业体系,各县(市、区)建立了工业园区,其中省级工业园区有4个,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4%。为保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曲靖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加快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安排编制了《曲靖市十大优势产业发展规划》。 2 环评目的
为了在规划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编制单位委托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曲靖市工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与规划文本一并上报省级部门审批。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对规划的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 规划概述
规划时段:2010年-2015年。
规划范围:麒麟区、马龙县、沾益县、宣威市、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富源县。
规划产业和项目:重点发展能源、化工、冶金、烟草、汽车及机械制造、轻工和建材、新材料、生物制药共8大产业,分批建设253个项目。
规划布局:以各县(市、区)域内的工业园区为依托,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产业特点,优化工业经济布局,逐步形成“一带三园区七基地”的新型工业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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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标:201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比2009年增长17%;到2015年的5年间,全市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8.8%。至2015年,全市工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5%。 4环境现状
自然资源:曲靖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铅、锌、铁、磷、重晶石、莹石等,煤炭远景储量276亿吨,铅锌及稀有金属远景储量800万吨,磷矿储量63亿吨,硫铁储量3.55亿吨,水泥用石灰岩4.47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4亿立方米。市域国土面积28904km2。境内主要河流有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黄泥河,全市水资源总量124.95亿m3。生物资源丰富,现有林地1026000公顷,森林覆盖率43%,有种子植物199个科,药用植物406种,工业用植物236种。
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大部分河段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基本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工业污染源状况:曲靖市地域面积大,工业项目分散,污染源分散,大气环境、水环境扩散、稀释、净化条件好,环境容量大。绝大多数工业污染源做到了排放“双达标”。
环境制约因素: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南盘江麒麟区段、陆良段,北盘江宣威城区段等,主要污染物为总磷、NH3-N、COD、总氮等,这些河段水环境容量小。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好,但局部地区如煤化工工业园区、越州工业园区、陆良西桥工业片区,大气环境容量有限。全市SO2、COD排放现状已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而规划的实施以及城镇人口不断的增加,将会使SO2、COD排放量不断增加。水资源虽然丰富,但存在时空分布不均,且存在一定的污染,利用难度大,缺少工业用水保障性的专设水利工程。 5 预计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5.1 水环境影响:工业规划实施后,废水产生量大幅增加,必须采取严格的废水处理措施和比较完善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措施,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废水排放量增加幅度减少,废水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有所减少,对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黄泥河污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或降低水环境功能,各项水环境影响评价指标达到《曲靖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规划项目布局不涉及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排污的影响。 5.2 大气环境影响:规划项目实施后,烟尘、SO2、NO2产生量大幅增加,主要排污企业和原有排污量较大的企业必须采取严格的脱硫、脱氮及除尘措施,做到排放污染物和排放总量双达标。规划项目分散布局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内,污染物排放也较分散,经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负荷较小,影响范围较小,环境空气质量所受的污染影响较小,城市区域、乡镇及广大农村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降低,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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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工业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后,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将有大幅度的增加,综合利用量也有大幅度的增加,在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和综合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贮存、处置量将可逐步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5.4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项目主要布置于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内,园区占地以坡耕地、荒山为主,地表植被覆盖率较低,且不涉及生态敏感区,规划项目与敏感区之间有一定距离,规划实施后对生态敏感区影响小,不会影响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对地表植被的连续性破坏较小。 5.5 规划环境风险:在规划的能源、化工、冶金等行业中,规划实施后存在环境风险,风险类型为火灾、爆炸、泄漏。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所在县市区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构、装备和队伍等措施后,可以降低环境风险机率、影响范围和影响后果,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 规划实施跟踪监测与跟踪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重点对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和黄泥河水质各设多个断面每年3期6次进行跟踪监测。
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重点对各县(市、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各工业园区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监测。
跟踪评价:在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城市、工业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河流水域进行跟踪评价,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进行验证性评价。如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则及时反馈调整规划或调整规划实施方案。 7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 最小化措施:规划的能源产业项目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7.2 减量化措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脱硫效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60%,处置率大于90%,规模化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煤炭开发类项目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75%以上。
各县市区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各县市工业园区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处置设施和中水回用系统,减小对规划区域内主要河流的污染影响。
烟气量大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脱硫、除尘或脱硝装置,确保烟尘、SO2、NO2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