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0:00: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

3、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甘政函〔2003〕48号)。

5、省政府《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暂行规定》(甘政发〔2003〕31号)。

6、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办通字〔2003〕64号)。

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起草制定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内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五)负责对两分局、县执法局的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的督办、行政复议、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工作。

(六)统一指挥调度市局、分局、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工作,并对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七)负责市局、分局、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八)考核两分局执法领导班子,并按“市区提名、共同考核、市上审查、区上任免”的原则和程序,考核审批两分局领导成员。

(九)负责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和本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和本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摘自《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政办〔2003〕139号)。

三、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法律( 6 件)

序号123 名 称 机关 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常委会 时间 发布 时间 实施 时间 修改 部门 共管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环保部门 部门 配合 城市规划法 1989.12.262000.4.29 1990.4.12000.9.11997.3.1 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456 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常委会 1984.5.11 1984.11.12004.5.12006.3.1 1996.5.15 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 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2003.10.282005.8.28 修改 时间 行政法规( 9 件)

序号 1 2 3 4 5 6 名 称 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乡集市贸易 管理办法 城乡个体工商户 管理暂行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发布 机关 发布 时间 实施 时间 共管 部门 建设部门 建设部门 建设部门 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 公安部门 国务院 1992.6.28 1992.8.1 国务院 1992.6.22 1992.8.1 国务院 1996.6.4 1996.10.1 国务院 1983.2.5 1983.2.5 国务院 1987.8.5 1987.9.1 国务院 2002.12.18 2003.3.1 国务院 1991.5.8 1991.7.1 国务院 2000.3.20 2000.3.20 国务院 2005.4.28 2005.5.1 修改 时间 配合 部门 7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8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9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地方性法规( 2 件)

序号 1 2 名 称 发布 机关 委会 委会 发布 时间 实施 时间 共管 部门 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省人大常办法 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省人大常1991.10.25 1991.10.25 1997.9.29 规划部门 2005.11.25 2006.1.1 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