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 21:04: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马兰矿地测科制度汇编

地测科管理制度

根据马兰矿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科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搞好地测工作,经科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如下,请全科职工遵守执行。

⒈工作制度

1.1每个科员按照业务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1.2实行各分管业务负责制。

1.3各专业组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于律己,积极主动。

1.4听从科、组统一安排,服从工作分配。凡延误工作或工作不尽心尽职出现差错,影响生产者由科领导组织作为事故认真追责处罚。

1.5各专业组每月下井天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测量组:不少于12天; 地质组:不少于10天;

1.6科里统一制定逐日职工工作情况完成台帐,作为当月工资、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⒉考勤制度

2.1科员每天上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其它按矿作息时间执行。 2.2每天分上、下午在本组签到考勤,要注明到岗时间。 2.3有事履行请假制度。

2.3.1当班离开半小时以上,须向组长请假,各组长要做好原始记录。 2.3.2请假在7天以内,必须写请假条,由组长及分管科长签字后生效,超过7天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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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矿地测科制度汇编 2.3.3 探亲、病假、婚假等均按矿有关规定审批,办事员备案。 2.4凡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出勤上班,各组要根据工作情况,及时给予轮休。

⒊劳动纪律

3.1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矿上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3.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串岗、混岗。 3.3工作时间不高声喧哗,语言要文明。 3.4严禁打牌、下棋等。

3.5严禁随地吐痰, 乱仍纸屑,每天上、下午下班前清扫干净。 3.6各办公室每天坚持值日制度,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真正做到环境整洁,有条不紊,由各组长负责,分管领导督促检查。

3.7爱护公物,下井时所带仪器、工具要妥善保管,出坑后要放入更衣柜或交值班人员看管,以防丢失。并及时将仪器擦洗干净后交仪器管理室,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8与友邻单位相互协作时,态度和蔼,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⒋奖罚制度

4.1凡违反矿上有关规定,除矿上罚款外,科里视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4.2迟到一次罚5元,影响工作按事假论处。 4.3 无故不请假按旷工论处,另加罚20元。

4.4班中擅自脱岗、早退超过15分钟、科组开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元。

4.5下井达不到规定天数,每少一天扣罚10元。如发现虚打卡者,每次加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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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矿地测科制度汇编 4.6上班打牌、下棋等每发现一次凡参加者每人罚50元,旁观者每人罚20元。

4.7以上所有罚款月底由办事员统一造表,分管科长签字后,于次月发安全结构工资时扣除。

3 马兰矿地测科 二00七年二月十日

马兰矿地测科制度汇编

地测科生产、业务联系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进行,使我科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生产服务,当好参谋,特制定如下生产、业务联系制度:

一、地测与设计部门的业务联系,凡设计部门需要地测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凡属下列情况应提前联系。

⒈凡属大的设计工程(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所需的地测资料,必须在设计前三年通知我科,设计前半年交付使用。

⒉采区设计所需资料,设计前两年通知我科,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⒊掘进各类巷道,从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交付。

⒋重点贯通工程,从设计部门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之日起,十天内给予测线和放线,如遇大型贯通(3000m以上)必须编写贯通设计,报地质处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地测与开掘施工的联系:

⒈向施工队组提供地质说明书及预示图。

⒉各类巷道开口设计,生产部门提前五天通知我科,我科在接到开工报告后,三天内标定开口位置,并给予放线,同时下发施工通知单,停头或复工提前三天通知我科给予收尺、验收。

⒊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定、激光指向仪等,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交接班,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⒋测量按规程规定放好中腰线,施工班组按测量的中腰线自行延线。 ⒌施工单位要与地测科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要将施工中发现的情况,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⒍按设计施工的巷道进尺、收尺,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不按设计施工的巷道,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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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矿地测科制度汇编 三、地测与回采的业务联系:

⒈地测部门为采煤队组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

⒉回采工作面月、旬进度由回采队组和有关部门配合我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验收的数据为准。

⒊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按实际规定验收。

⒋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我科根据规定在现场标定出来,书面下发预防丢煤通知单,并由矿总工程师,各部门领导审批,任何人、单位不得更改。

5.对在回采中有留设底、顶煤、浮煤的队组,下发丢煤整改通知单,并在年终综合评估中扣分、考核。

马兰矿地测科 二00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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