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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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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感到相当的受触动,下面从以下几个部分详细讲解本书

优质评论:

① 《1844年经济学和哲学手稿》的逻辑结构 第一部分:笔记本一

笔记本一的前面三节是马克思从国民经济学自身出发得出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结论,即(1)“工人降低为商品”。创造了数量庞大的工人阶级(第一节 工资)

(2)“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积累起来,也就是垄断的更加惊人的恢复。”[1]创造了少数的资本家阶级 (第二节 资本的利润)

(3)“资本家与地租所有者;农民和工人之间的区别消失” [2](第三节 地租) 总的后果是社会分化为两个阶级。

而第四节即“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则是“逻辑回溯”(相对于前面三节的“顺推”),即私有财产是怎么产生的(私有财产在国民经济学中被视为给定)?

为了说明私有财产是怎么产生的,马克思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但是稍微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马克思所说的“当前的经济事实”其实是从(工)人与劳动产品的关系来考察异化劳动的一个方面:即(工)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

“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紧接着马克思从另一个视角讨论了异化劳动的另一方面(我认为这是异化劳动的核心,也是马克思的批判理论的批判实质),即从(工)人与劳动本身的关系来考察异化劳动:劳动这种活动对于工人来说是外在的,只不过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简言之,劳动堕落为谋生手段,而非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表现。显然,异化劳动的前一方面只不过是异化劳动的后一方面的总结而已。“如果工人不是在生产行为本身中使得自身异化,那么工人活动的产品怎么会作为相异的东西同工人对立呢?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从异化劳动的这两个方面,马克思推出了异化劳动的第三个方面,即(工)人同自己的类本质[3]相异化——

从异化劳动的第一个方面可以导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也就是说人的生产对象即整个的自然界本来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现在却成为与自身相对立的存在;而从异化劳动的第二个方面可以导出:“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是类生活变成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最后,“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他人的关系才得以实现和表现”,也就是说人自身的异化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得以实现和表现,这句话的另一种等价的表述就是“自我异化只有通过对他人的实践的、现实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这个后果就是,通过异化劳动,(工)人不仅生产出他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即异化劳动的前面两个方面),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即资本家)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因此,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

在理解异化劳动这个概念的时候,如果先“忽略”人与类本质的异化这个方面,那么就剩下两个方面,即一、人同自身的异化(具体而言就是上面所说的异化劳动的两个方面,人与产品以及人与劳动),二、人与他人的异化;而前者在实践中是通过后者得以实现和表现。 第二部分:笔记本二(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笔记本三第一节(私有财产和劳动)

这第二部分论述的则是从另一个视角来论述第一部分的内容:如果说第一部分论述工人与劳动的关系,第二部分论述的则是非工人(即资本家)与劳动的关系;第一部分的主人公是工人,第二部分的主人公则是资本家。(工)人逐渐把劳动视为谋生手段(劳动成为抽象劳动),作为这同一个过程的另一方面则是资本家逐渐把抽象性的劳动视为财富的普遍本质。正如马克思在第一部分的末尾写道:“工人在生产中的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作为一种内心状态),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因为在第二部分(尤其是“私有财产与劳动”)马克思考察了如下的理论发展过程:从重商主义(马克思把它类比为天主教信徒)到作为过渡的重农主义,到国民经济学的最终确立(马克思借用恩格斯的说法把斯密视为国民经济学的“路德”);财富在非工人的理论代言人那里最先是被视为诸如金银这样的自然要素(重商主义),到了重农主义那里变成了土地这一自然要素与农业劳动(一种特殊的具体的劳动)的结合,最终到了斯密那里财富变成了抽象的普遍的劳动。

正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中指出的,新教改革使得以后每一个新教徒都要在这个世俗世界里终身成为“僧侣”,“现在,它(基督教)走出修道院,将修道院的大门“呼”地关上,大步跨入生活的集市,开始把自己的规矩条理渗透到生活的常规之中,把它塑造成一种尘世中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既不属于尘世的,也不是尘世的。”作为神的工具,对新教徒而言,“实现意味着绝弃,一种与追求完整和美的人性的分离”,献身于一项职业。而这种态度,在马克思看来,只不过是经济基础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新教在韦伯看来是宗教理性化的顶点,在马克思看来,则是另一个过程的反映而已(即私有财产的物质运动),因而新教徒的状态只不过是人的异化的顶点(新教徒作为上帝的工具,奉献给上帝的越多,那么人留给自身的就越少,与绝对的上帝相对的自然是堕落的被造物)。韦伯和马克思之所以会有这个差异,也许最终要到他们的历史理论及其哲学基础上去寻找,对于马克思而言,存在着一个从伊甸园的堕落过程(“异化劳动和私有制的产生”),相对应的也有一个“末世的弥赛亚期待”(“私有制的扬弃而走向共产主义”),而作为新康德主义者的韦伯显然排斥这样的历史观,对他而言,从现实出发“我们单薄的双眼”似乎隐约可以看见的仅仅是“铁的牢笼”(或者是先知或者老观念的复活),这大概也造成了韦伯的悲观形象和马克思乐观形象的区别。 第三部分:笔记本三第二节(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私有财产的扬弃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讲的就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以及顶点)的这一硬币的两面。第三部分马克思要论述的自然是自我异化的扬弃。“正如自我异化要走过几个阶段,自我异化的扬弃也是,它们走的是同一条道路。” 马克思指出了共产主义的三个阶段,并且集中分析了其中的第一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实际上指的是粗陋的“平均主义”[4] ,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这实际上乃是私有财产这种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这时候的私有财产关系仍然是共同体(也就是民族国家?)与实物世界的关系,也就是说,工人这一个规定被推广到了一切人身上。在这样的社会中,资本家已经被消灭,可是产生的并不是自由人的联合,而是所有人变成工人(与此同时还应该有一个工人阶级专政的国家?)。马克思认为这种共产主义其实是“妒忌心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尺度出发的平均主义的完成。它具有一个特定的、有限制的尺度。”在这个基础上,共产主义可以从具有政治性质的,走向废除国家的,这大概就是马克思讲的第二阶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阶段的共产主义的前提都是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即共产

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扬弃),但是历史却是在资本主义“薄弱”的地方爆发了共产主义革命,比如说前苏联和中国。对于这些国家而言,当外部存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时,如何从第一阶段(即工人阶级专政的国家)转向第二阶段(即废除国家的共产主义)根本不可能,相反只有在强大的国家保护下本国的生产(整个生产方式)才可能发展,而共产主义意味着生产(整个生产方式)的高度发展[5]。 共产主义的第三阶段,即马克思心目中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也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生成的。”它是“对一起异化的积极的扬弃,从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等向自己的人的存在即社会的存在的复归。”读起来让人觉得似乎应该用“社会主义”来代替“共产主义”更加合适,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涂尔干所持的社会主义正是马克思所思考的,因为至少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特别的强调了“应当避免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并且指出了社会与个人之间的辩证关系,然而涂尔干的理论似乎恰恰倾向于把“社会” 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6]。 第四部分

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 说实话,这个部分读的模模糊糊,一知半解(其实半解也没有),我都没有勇气读完。我的如意算盘是等我至少读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再回头来读,也许会明白许多。不过就《1844手稿》而言,马克思始终没有解决他在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即“异化劳动是怎么产生的”?所以我瞎猜这部分应该会涉及到这个问题。 第五部分 私有财产与需要 这一部分马克思论述了在私有制的前提下,人的需要往两个方向发展——纵和禁:纵的是贪财欲,禁的则是表现生命的其他一切情欲和一切活动。“你表现生命的越少,你拥有的越多……国民经济学家把从你的生命和人性中夺取的一切,全用货币财富补充给你。”这部分可以和韦伯的《新教伦理》相参照。 注释: (1)、

通过竞争的积累可以从两个视角考察,从整个社会的视角考察这个过程表现为资本的积聚,而从单个资本(家)的视角看则是资本积累。 (2 )、马克思在笔记本二中论述了资本家战胜土地所有者的过程,不过这里的战胜指的是后者最终转化为前者。 (3)、用劳动(实践)过程来解释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最终必然导致马克思放弃费尔巴哈的类本质这个概念。 (4)、相当于涂尔干“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划分中的“共产主义” (5)对于这点的精彩分析,可以参见冯钢的《非西方的社会发展理论和马克思》的第五章。 (6)

马克思写了《资本论》,而涂尔干写的是《分工论》,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很早前看的,似懂非懂)认为马克思论述了现代性的一维——

“资本主义”,而涂尔干则是论述了现代性的另一维——

“工业主义”。一直不太明白“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的区别(记得师兄刘阳还特别在论述波兰尼的时候强调说波兰尼喜欢用工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是否可以这样来理解: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因而它考察的核心是“(工)人与劳动对象、劳动产品以及劳动本身”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是私有财产的物质运动——

等价表述?);因而分工(化)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问题在马克思看来最多只是具有“附带”意义;另一方面,在涂尔干看来,分(工)化是理解现代社会的关键,在分化社会中,集体意识失去了或者减弱了往日它对个体所具有的控制力,而集体意识是“前现代社会”(“机械社会”)的道德的基础,但是在旧道德失效,新型道德还没有产生的时候就出现了所谓的“失范”问题,而生产关系以及私有财产并不是问题的核心,涂尔干也并不认为私有财产矛盾的解决必然能够解决道德失范问题(参见他对反常的分工的分类)。-----江南一根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