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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15: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宁波大学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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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

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核心课程

1、学位课程 货币银行学 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

2、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学制:4年制

2、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其中4个创新创业学分为免费学分。 实行弹性学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特殊原因者,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规定学制3年。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经济学学士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学位课程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大类课程33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包含经济大类课程10学分,管理大类课程8学分,本专业主干课程43学分。

2、学分分配汇总表 必修课 课程分类 通识教育平台 32 19.5 学科大类教育平台 27 16.5 专业教育平台 26 15.9 专业方向模块 24 14.6 通识小计 教育平台 109 66.5 10 6.1 学科大类教育平台 6 3.7 专业教育平台 12 7.3 选修课 专业方向模块 15 9.1 任意选修课程 8 4.9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4 2.4 小计 55 合计 164 学分数 占总学分% 33.5 100 3.实践性教学学分分配一览 课程分类 学分数 占总学分% 通识教育平台 8 4.9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 学科大类教育平台 专业教育平台 1.5 3 0.9 1.8 专业方向模块 14.5 8.8 小计 27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