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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

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政发[2011]6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28 【实施日期】2011.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吉政发〔2011〕6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已经2011年2月16日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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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纲要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大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经济保持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战胜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精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过五年的努力奋斗,我省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7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02.4亿元,分别是“十五”末期的2.4倍和2.9倍。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教育事业较快发展,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民营经济活力显著增强,政府职能加 2 / 3

快转变。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连续成功举办

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吉林老工业基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实现吉林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一: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 标 2005年 规划目标 2010年 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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