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7 14:53: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政策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支撑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林改的两大目标,舞阳的县情林情决定了林改不可能短期内实现“一改就富、一改就绿”,还必须依靠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和推动来实现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下步相关配套政策建设和完善工作中,我们建议:要强化一个体制建设、提高“三费”补助标准,完善五项配套政策。

强化化一个体制建设。就是要强化林业管理体制,这次改革,不仅是对林地林权的改革,也是对政府管理职能自身的改革。针对改革后产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新情况,政府部门应强化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按照“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原则,加强县、乡林业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建议设立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林权交易中心,为广大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二要科学设置乡镇林业工作站。林改之后,林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相当繁重,并且大量基础工作要靠乡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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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承担。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管理站人员少、力量弱、装备差,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建议以乡镇林地面积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要完善林业保障机制。作为林业大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议建立县森林防火专业队,扩充森林公安队伍,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引导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承担管林护林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等违法行为,守住不破坏生态的底线;四要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搞好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提高“三费”补助标准。一是要提高造林补助标准。国家现行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是每亩150-180元。现在我县造林密度为每亩60株,一般使用速生杨苗木,市场价在每棵3元左右,购置苗木需要180元左右,当年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虫治病及其人力等费用在200以上,仅此费用已经达到380元;如果搞树种多样化栽植,例如使用椿树、楝树、泡桐、榆树、槐树等乡土树种,每亩苗木费用应在500元左右,总计费用在880元左右,如果使用绿化苗木造价会更高;同时如果搞规模造林,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每亩流转金在600元以上,规模经营者当年造林每亩投资在980-1480元之间。与农作物投入相比,除去国家粮食直补外,当年造林每亩投入多出700元,因此我们认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造林补助标准要按照“国家补助一点、集体扶持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上级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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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高到每亩500元为宜。二是要提高造林后期的林地补助标准。造林当年,上级在造林费用上给予了经营者一定的补助。但从第二年开始,造林者基本没有享受上级任何补助。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造林者为发展林业生态,已经做了大量的先期投入,有的可以说是倾尽了家财,迫切需要尽快见到效益。而林业生产是一项长期事业,从造林到采伐,最短的时间也要在**年左右,在这期间,林农还要投入大量的管护、抚育费用。同时,国家为保证粮食生产,每年都给予农民每亩不低于150的持续增加性补助,林农对只有投入不见收入非常困惑也不太平衡。速生杨采伐期一般为**年,每亩采伐量应为10方左右,按现行木材市场每方1000元价格计算,每亩林木采伐收益为15000元,平均每年每亩收益为1000元,加上林下种养收益,平均每年每亩收益为1500元左右;与粮食生产相比,收益差距为100元左右,因此,上级应该对造林后期的林地实行逐年提高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以每亩100元为宜。三是提高树种多样化补助标准。当前,我县林种、树种单一,杨树占绝大多数,森林病虫害发生异常严重,每年不但要投入大量的防治资金,而且费时、费力,工作难度极大,在严重影响林业生态建设进程的同时,也给林农带来了一定损失。唯一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整树种结构,实现树种和林木的多样化,以此增强树种的抗虫、抗病性。就当前情况看,调整结构需要的乡土树种造林基价高、市场需求不大,林农接受难度大;近年来,我县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先后在莲花镇、太尉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以广玉兰为主集中开发农田林网15000亩,栽植广玉兰近10万株,由于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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