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量化评分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0:33: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操行量化评分细则

一、 总 则

1、对每个同学进行操行评分,期末每位同学的合格分为80分(即每周得分之

和),每学期的操行分总评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不更改。

2、期末总得分95以上为A等,80-94为B等,60-79为C等,59以下为D等 3、每个同学的操行分情况,由班长汇总,每周四班会课公布一次,有错及时修改,每周清零。

4、每周操行分总分低于0分的,请家长到学校听情况说明,共同教育孩子,直到达到合格为止,并限期改正。

5、对每周操行分低于负5分的,请家长到学校听情况说明,共同教育孩子,孩子将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北大附校学生管理制度》《操行评分细则》等,最终须通过德育处的考试。

二、细则

一、红灯区(扣分细则) 序 列 细 则 第01条 旷课(迟到5分钟视为旷课)每节扣3分。(病事假除外)。 第一章 集会 出勤 第02条 每次迟到(包括各种上课、就寝、升旗、集会、集体活动等)每次扣1分。 第03条 路队未做到整齐、有序、安静,提醒一次后再吵闹者扣1分,路队长违反扣2分。 第04条 集会、升旗、两操一课不认真,嬉笑打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并处罚重做。 第05条 全校集会上受点名批评者,每次分别扣5分;全班被点名批评者,全班每人扣10分。 第06条 所有自习课不遵守自习纪律,影响自习课秩序者,扣2分。 第07条 早晚自习课由老师反映纪律差,不服从老师管理的全班每人扣1分,纪律委员、学习委员、班长扣2分。 第08条 早自习不大声朗读语文或英语者扣1分/次,课前准备不充分,站坐姿不端正等,凡被教师点名批评者每次扣1分。 违反课堂纪律,影响课堂秩序,如睡觉、用手托着头、不听课、讲话、接下嘴、装怪、搞小动作、借东西、扭头、坐姿不正、看课外书、离开座位、转书、换座位、扔东西,吃东西等扣2分/次。 迟交作业,每次扣2分;缺交作业,每次扣3分;以书或资料遗失为由不完成作业,扣4分;完成作业不认真被老师点名批评扣1分;背诵默写、作业批改过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扣2分。 第二章 课堂 学习 第09条 第10条 第11条 照抄作业或故意把作业借给同学照抄者,关联者每次扣5分,并罚重做。 第12条 未按时完成各科记、背、过关任务者,每次扣2分。 第13条 考试不遵守纪律,每次扣3分;不诚信,作弊者扣5分。 第14条 每次学校组织的考试中全校排名下降5名以上者,每次扣3 分/次;每次考试名次下降10名以上者,每次扣5 分/次;每次考试名次下降20名以上者,每次扣10分/次,并告知家长。 第15条 值日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不听从组长安排,罚重做直到做好,并扣1分。 第16条 乱丢纸屑、弃物,在教室吃口香糖等,每次扣1分。 第三章 清洁 卫生 第17条 清洁卫生工作不彻底或被学校扣分的,全组或全寝室每人每次扣3分组长扣5分。 第18条 垃圾桶里有食品袋查不出是谁,全班扣3分/次。座位周围有纸屑等杂物、桌凳、清洁工具、讲桌不干净、不整齐者扣1分/次。 第19条 清洁卫生迟到或不假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组员间推诿扯皮,关联者每次扣3分。 第四章 仪容 第20条 穿戴不整洁,有异味者每次扣1分。 第21条 穿奇装异服,佩带首饰、耳环、染发、烫发、染指甲、化装,男生留长发,女生必须露出眼耳,发现1次 仪表 第22条 扣2分,仪容仪表被学校评为不合格者,每次扣10分。 语言不文明,诽谤他人,叫侮辱性外号,欺负弱小,讲粗话、痞话,不尊重长辈,扣2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处分,告知家长。 按时就餐,按学校要求排好队,两人一排,在指定的窗口排队取餐,不喧哗、打闹,不插队,不跑不跳不推不拉,违者每次扣1分。 不到指定位置就餐,吵闹,乱丢餐具,餐后桌面不整洁,不尊重分餐人员,不爱惜粮食,做到每次光盘,浪费者每次扣2分。 第23条 第24条 第25条 凡在非运动场地,非运动时间拍打踢各种球类,每次扣1分。 第26条 凡课间不文明休息,在教室及走廊追逐打闹或随意进入其他班教室,扔粉笔头,每次扣1分。 第27条 同学之间不团结,吵架、打架的,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处分。 第28条 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按原价赔偿外,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处分。 第29条 第五章 习惯 生活 校内外吸烟、喝酒,赌博、上网吧、进游戏室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处分。 第30条 有错不认,欺瞒、顶撞师长,不服从班干部管理和安排,屡教不改者,每次扣10分。 第31条 离开座位凳子不归位,书本随意摆放在桌面者,每次扣1分。 第32条 书包柜凌乱,搁放与学习无关物品者,每次扣1分。 第33条 由于自己不负责,造成盆栽植物死亡,当事人扣5分,并下周换上一盆新植物。 第34条 带手机、管制刀具、违禁音像制品等违禁物品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给与处分。 第35条 作伪证者与犯错者扣同样的分。 第36条 画笔、颜料使用后乱扔,未放回原处当事人扣2分,负责干部扣4分。 第37条 擅自篡改教学分,擅自动用教室电子白板等电器设备者扣5分。 第38条 受学校纪律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⑴口头警告:5分;⑵书面警告:10分;⑶严重书面警告:15分;⑷记过:20分;⑸记大过:25分;⑹留校察看:50分。 当周获得两面及以下流动红旗,全班每人扣5分,班干部(班长、劳动委员、纪律委员、路队长、学习委员)扣8分,不累加,扣最高分。 第39条 其 他 第40条 未尽违纪另行扣分。 二、荣誉榜(加分细则) 序 列 第01条 第02条 第03条 第04条 第05条 第06条 第07条 第08条 细则 主动为班集体服务、好人好事、举报不良现象,由班长评议每次加2分。 主动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每次加1分。 向班级提合理化的建议并被采纳,每条加2分。 以小组为单位,连续一周无违纪现象,每人加3分,组长统计,班长审核。 当周按时按量完成各科背记任务,加3分,个人申报,组长审核。 每周评比两个劳动最积极者1——2名,由小组长评选,每人加2分。 每周劳动积极,清洁卫生无扣分,当周的清洁值日组,每次加1分;组长加2分。 被学校评上文明班级,全班每人加5分,当月值日组每人加6分,班委干部(班长、劳动委员、纪律委员、学习委员、文艺文员、路队长)加8分,不累加,加最高分。 获得流动红旗3面,全班每人加3分,当周值日组每人加5分;4面全班每人加5分,当周值日组加每人8分。班委干部(班长、劳动委员、纪律委员、学习委员、路队长)加分8分,不累加。 教学分按照上课记录加分情况进行加分奖励。 学校统一组织的检测中总分进入全年级前10名(颁发奖状及特别奖品),操行分加8分; 总分进入全第11条 年级前30名(颁发奖状、奖品),操行分加6分;总分进入全年级前50名(颁发奖状、奖品),操行分加4分;每次考试名次较上次有进步(进步5名以上),操行分加5分,依次类推。进步分与名次分可累第09条 第10条 加。 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演讲赛、征文赛、办黑板报、英语技能大赛、文艺汇演、第12条 特长培训、春秋游、国旗下讲话等),每人次加3分;获得名次或为班集体争得荣誉,期每人每项加10分。 第13条 第14条 获得各项荣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等)期末操行分加10分。 未尽褒奖另行加分。 三、附则

1.以上所有项目由相关负责同学提供数据资料,每周星期四晚上由班长审核上墙,每周利用班会课对加分扣分情况以通报,并按这个分数来参考每个同学期末综合素质等级评价。

2.此班规从2017年2月2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德育处。

初2018级6班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