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 G0001-2008 -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7:50: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8

本规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边缘偏差值,则厚板的边缘须削至与薄板边缘平齐,削出的斜面应平滑,并且斜率不大于1:3,必要时,焊缝的宽度可在斜面内,参见图2。

图2

第九十二条 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 (管板)拼接焊缝或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纵缝或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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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10mm。

不同厚度的两元件或钢板对接并且边缘已削簿的,按钢板厚度相同对待,上述的名义板厚指薄板;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但不带削薄的,则上述的名义板厚指厚板。

第九十三条 锅筒(锅壳)的任何同一横截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不应大于名义内径的1%。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不大于4mm。

第九十四条 如果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经无损检测发现存在不合格的缺陷,施焊单位应找出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才能进行返修。补焊前,缺陷应彻底清除。补焊后,补焊区应做外观和无损检测检查。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元件,补焊后应做焊后热处理。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应超过三次。返修的部位、次数、返修情况应存入锅炉产品技术档案。

第四节 热 处 理

第九十五条 热处理炉应当配有自动记录热处理的时间与温度曲线的装置,测温装置应当能准确反映工件的实际温度。

第九十六条 低碳钢受压元件,其公称厚度大于30mm的对接接头或者内燃锅炉的筒体或管板的公称厚度大于20mm的T形接头,必须进行焊后热处理。合金钢受压元件焊后需要进行热处理的厚度界限按JB/T 161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

除焊后热处理外,还应考虑冷或热成形对变形区材料性能的影响以及该元件使用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当的热处理。

第九十七条 受压元件应在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需要焊后热处理的受压元件,接管、管座、垫板和非受压元件等与其连接的全部焊接工作,应在最终热处理之前完成。

已经热处理过的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和集箱等,应避免直接在其上焊接元件。如不能避免,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焊后可不再进行热处理:

(一)受压元件为碳素钢或碳锰钢材料; (二)角焊缝的计算厚度不大于10mm;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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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施焊; (四)应对角焊缝进行100%表面无损检测。

此外,锅炉制造单位应对受压件现场焊接连接件提出检验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九十八条 热处理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及图样要求编制热处理工艺,对需要进行现场热处理的情况,应当提出具体现场热处理的工艺要求。

第九十九条 焊后热处理工艺可按锅炉专业标准规定,但至少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异种钢接头焊后需要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时,其温度应不超过焊接接头两侧任一钢种的下临界点AC1;

(二)焊后热处理宜采用整体热处理。如果采用分段热处理则加热的各段至少有1500mm,并且伸出炉外部分有绝热措施。

环缝局部热处理时,焊缝两侧的加热宽度应当各不小于壁厚的3倍。

第一百条 焊后热处理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热处理规范的各项参数。热处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详细核对各项记录指标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第五节 焊接检验

第一百零一条 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质量检验主要包括以下方法: (一)外观检验和通球试验; (二)无损检测; (三)力学性能试验;

(四)合金钢焊缝及母材的光谱定性检验; (五)金相检验; (六)水压试验。

第一百零二条 承压元件焊接接头(包括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的接头)应当进行外观检验,除锅炉专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规定外,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一)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二)焊缝高度应不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平滑过渡,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夹渣、弧坑和气孔;

(三)锅筒(锅壳)、炉胆、集箱的纵、环缝及封头(管板)的拼接焊缝无咬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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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管子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管子周长的20%,且不超过40mm。

第一百零三条 蛇形管、膜式壁管的弯管和对接焊口应进行通球试验。

第一百零四条 对合金钢管对接接头焊缝和母材应进行光谱检验。对高合金部件焊口进行光谱检验后应磨去弧光灼烧点。

第六节 无损检测

第一百零五条 锅炉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至少在焊接完成24小时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最终热处理后进行无损检测;封头(管板)、下脚圈的拼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在加工成型后进行;电渣焊焊接接头超声检测应在正火后进行。

第一百零六条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进行考核,取得相应方法与等级证书后,方能从事该方法、等级的无损检测工作。

第一百零七条 锅炉制造单位的无损检测主要包括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涡流(ET)等检测方法。制造单位应当根据设计、工艺及其相关技术条件选择检测方法。

第一百零八条 锅炉受压部件无损检测方法和评级标准应符合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要求;管子对接接头X射线实时成像,应符合GB/T19293《对接接头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法》的要求。

第一百零九条 无损检测的质量要求和焊接接头质量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A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

(二)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Ⅰ级;

(三)表面检测的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Ⅰ级。

第一百一十条 当选用超声衍射时差法(TOFD)时,应当与脉冲回波法(PE)组合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以TOFD与PE方法的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壁厚大于或等于20mm的锅炉受压部件对接接头,应当采用可-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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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记录的超声检测仪进行检测。

第一百一十二条 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质量应当满足本规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其无损检测比例和方法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蒸汽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和方法应符合表8要求:

表8 蒸汽锅炉

锅炉设备分类 A级 B级 C级 锅炉部件 检测方法及比例 锅筒(锅壳)的纵向和环向对接接头,封100%射线 每条焊缝100%射线 头(管板)、下脚圈的或100%超至少20%射或者100%超声射线检测 拼接接头以及集箱声检测 线检测 的纵向对接接头 炉胆的纵向和环向对接接头(包括波形炉胆)、回燃室的对— 20%射线检测 接接头及炉胆顶的拼接接头 内燃锅壳锅炉,其管— 100%超声检测 板与锅壳的T形接头 内燃锅壳锅炉,其管板与炉胆,回燃室的— 50%超声检测 T形接头 集中下降管 外径大于159mm或壁厚大于或等于20mm 的集箱、管道和其他管件的环焊接头 100%射线或超声检测 — D级 每条焊缝至少10%射线检测 — 100%射线或超声检测 (1)P≥9.8MPa,100%射外径小于或等于线或超声 检测(安装工10%射线检159mm 的集箱、管子地50%); 测(含安装环焊接头(受热面管(2)P<9.8MPa,50%射线工地) 子接触焊除外) 或超声检测 (安装工地20%) (1)外径大于或等于锅筒、集箱上管焊接133mm,100%超声检测 接头 (2)外径小于133mm,至少20%表面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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