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8 5:25: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

一)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金

融风险问题也随之突出。然而,人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陈

旧的金融观念尚难以根本转变,特别是金融风险意识远未树立,

一些错误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还有的认为,办银

行是只赚不赔,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利差,做的是

无本生意,无风险;还有的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亏了是

亏国家的,银行亏损国家承担,国家绝不会让银行倒闭。因此,

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向银行转嫁经营风险,一些

银行经营者也同样缺乏风险意识,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

以为贷款放得越多越好,业务做得越大越好,盲目扩张业务,

不惜血本揽储,置银行风险于不顾。更有甚者,热衷于违规账

外经营,导致金融秩序严重混乱,且由于账外资金大部分又投

向高风险的行业,形成呆账,无法收回,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

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这些都表明,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

薄,不规范运作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外部环境条件尚差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客观原因

一是行政干扰仍然存在。以前,银行充当着政府的出纳,

现在银行的商业化要求银行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不再充当

政府的出纳。但又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一些地方政府强令

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经营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

企业对信贷资金“强依赖、软约束”没有根本改变。由于企业

改革滞后,尚未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经营机制。一方面是企业盲目扩张的冲动非常强

烈,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很强,长期依靠银行供血维持生

存的局面基本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是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理想,

偿债能力弱,信用观念淡薄,偿债约束软化,银行信贷资产本

息难收。三是金融机构之间过度竞争。由于管理失控,近年金

融机构急剧膨胀,超过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都造成金融资产

高风险的状况,给金融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三)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制度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信用社、证券、信托等地方法人机

构数量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风险防御能力弱;二是金融

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近两年在强化一

级法人体制,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较大的

步伐,推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实行垂直稽核体

制,制定了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禁令,但内控机制尚未健全,特

别是前几年的金融混乱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三是风险的补救机

制尚未建立起来,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

在市场上基本是只“进”不“出”,对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国

家包下来的方式去化解;四是由于一些管理者认为发展市场经

济就是放权搞活,把分支机构视为独立法人,加上管理混乱,

使金融风险失控。

(四)银行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是造成金融风险的

内在原因

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及相关岗位职责的互相制约是保证银

行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的坚实基础。但从目前金融机构经

营管理情况看,缺乏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相互制约机制,

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支付在内的一些金融业务活动。制

度约束不严,有关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制度不规范,

成了产生金融风险的内部漏洞。而且,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管理工作跟不上,对金融风险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风险控制不

健全。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展业,轻管理,有些规章制度形同

虚设,为了追求本单位、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冒风险违规

经营,加剧了金融风险。

混业经营是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普遍做法。在混业经

营制度下,较之于分业经营,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全方位的金融

服务,通过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来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

高经营效率。西方各国金融业经营体制在 20 世纪普遍经历了

“初级阶段的混业经营——发展阶段的分业经营——发达阶段

的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体制的变革对

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金融理论界,学者

纷纷从不同视角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的理

论重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同时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实践发

展路径:混业-分业-分业的突破-混业经营的实践-海外混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