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和产品指导目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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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一、 钢铁

1. 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2. 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 3. 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4. 24平方米及以下铬矿、锰矿带式烧结机 5. 环形烧结机 6. 土烧结矿工艺 7. 热烧结矿工艺

8. 3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

9. 300立方米以上、4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2011年)

10. 200立方米及以下的专业铸铁管厂高炉 11. 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锰铁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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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生产地条钢、普碳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机械铸造用钢锭除外);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等生产的地条钢、普碳钢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

13. 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

14. 20吨以上、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2011年) 15. 9000千伏安及以下(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 16. 9000千伏安以上、15000千伏安及以下(公称容量20吨以上、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2011年)

17. 5000千伏安及以下(公称容量10吨及以下)高合金钢电炉

18. 复二重线材轧机 19. 叠轧薄板轧机 20. 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21. 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22. 热轧窄带钢(600毫米及以下)轧机 23. 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24. 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25. 三辊横列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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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

27. 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8. 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9. 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30. 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1. 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2. 炭化室高度4.3米(捣固焦炉3.8米)以下常规机焦炉(西部地区或城市汽源生产企业的炭化室高度3.2米捣固焦炉,2012年)

33. 单套加工能力2.5万吨/年及以下的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和装置 (2012年)

34. 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和装置(2015年)

35. 单套处理无水煤焦油5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36. 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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