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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瑗“苏湖教法”的创新及其现实意义
胡瑗(993-1059),字翼之,北宋著名教育家,因祖籍陕西安定堡,世称“安定先生”,与孙复、石介合称“宋初三先生”。胡瑗的教育生涯可分为苏州郡学教学、湖州州学教学与中央太学教学三个时期,“在教育改革实践中,苏州州学是其初步探索时期,湖州州学是其形成具体成果并未太学采用时期,中央太学是其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时期。”胡瑗的教育效果非常显著“诚明者达,昏愚者励,顽傲者革”,为社会培养许多优秀人才,开创了“分斋教学制度”的教学改革的先河,给后人留下了很多富有启发的宝贵经验。
一、胡瑷“苏湖教法”的创新性
1、“明体达用”的教育现,培养经世致用之人才 “明体达用”的教育观指导着胡瑗的教育改革,北宋之初,“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虽然设有国子监,但居常听讲者只有一二十人。科举考试内容枯燥,与现实生活相脱离。为此胡瑗提出了“明体达用”的教育观。
“明体达用”中时“体”是指儒家的纲常礼教,“明体”即“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明体达用就是体会圣贤之道,遵循儒家经典中的君臣父子,仁义礼乐的实质精神,以达到国治民安的目的。但是在胡瑗看来,更重要的是把儒家的纲常礼教,
仁义之道运用于实际,“大可以论道经邦,小可以作而行事”,培养各种德才兼备的实用之才。胡瑗赋予“明体达用”新的内涵,打破了古代单一的育才观,以便各尽其材,材尽其用。在他的学生中,有长于理学的程颐、长于兵战的范纯?v、长于政事的范纯仁、精通经学的孙觉,等等。
2、“分斋教学法”,教学史上开拓性的创新
“分斋教学法”是“苏湖教法”的精髓所在,在教学发展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分斋教学法”也就是现在分科教学的前身。《安定言行录》中记载:学中固有经义斋、治事斋。经义斋者,择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Z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边防、水利之类。《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记载道:“立经义、治事而斋。经义,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经义斋的教学内容主要是经学,学生主要学习六经和儒家经典,培养科举之士;治事斋,分为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培养不同类型的实用人才;治事斋中“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即习治事斋的学生每人可选一门主科,同时兼学一门副科。这种主、副科学习的教学制度即现在中学、大学的必修和选修课,胡瑗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品性,分为经义斋和治事斋,打破了学校教育只培养科举之士的人才结构,培养不同类型的实用人才,是学校功能更为多样化。
胡瑗的“分斋教学制度,在中国教学制度发展史上,首创了在同一学校中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第一次将使用学科和儒家经典放在同等地位,第一次创立实施分科教学和必修、选修制度。”虽隋唐时设算学、书学、律学等专科学校,但这些专科学校的地位不能与儒学平起平坐的,其规模也很小。胡瑗通过变革这种教育制度,使他们既能深刻领会儒家圣人之道,同时把圣人之道运用于实际之中,理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明体达用”的人才。这是一种伟大的变革,它使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
胡瑗的“分斋教学法’在教学史上有开拓性的创新,因为“先创立并实施分科教学和必修、选修制度的是在中国的北宋时期,早于世界各国四百年之久。”
3、“教授、解经,指意明白”、“亲历游学”的教学法,提升实践能力
胡瑗在教学中,不仅重视课堂上的讲授,“教授、解经,指意明白”,也重视学生走出课堂,走出书本,进行“亲历游学”。这样课内课外相结合,使学生学以致用,更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
胡瑗在讲授时借助于图形、实物、模型等手段,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图之讲堂,朝夕对之,皆若素习”,通过直观的教学法使学生更形象地学习知识。据《安定言行录》记载:“先生以三礼仪物黜其于古无考而益其未见者,图之讲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