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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2:37: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

组整改意见切实强化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8]80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整改意见切实强化下阶段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8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以下简称国家督查组)对我省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 2

国家督查组通过督查,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法制观念、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存在“三违”、“三超”、“三非”现象。三是监管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部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力量薄弱,人员少、装备差、经费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特别是煤矿安全专业技术力量不适应实际需要。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在生产、运营。四是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不够深入。个别部门和企业经验不足,隐患排查力度和深度尚有一定差距,对存在问题不能全面发现和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界定不清,没有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治理不积极。五是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亟需完善。企业普遍存在应急预案粗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应急预案未经过演练检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六是小煤矿整合技改不力。有的地方和煤矿企业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不愿投入并积极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新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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