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2:34: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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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担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领导医院范围的物业与物流管理,认真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做好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保洁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6.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7.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 8.督促、检查太平间员工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分管院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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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5.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7.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

8.副科(组)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一、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试行)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信息服务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获得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5.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考核,提出调整、晋升及奖励意见。 6.检查本部门各组任务的执行情况与服务质量,并组织协调。

7.协调与用户的关系,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用户的业务指导与咨询工作。 8.评估医院信息各项工作,建立有关的标准及技术,必要时做出适当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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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试行)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医疗保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全院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3.建立完善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4.履行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

5.督导临床科室选用适宜的诊疗指南指导参保患者的诊疗服务,以适宜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用质量指标评价诊疗服务质量,保持参保患者诊疗服务的公平性。

6.使用卫生部《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院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报销目录》公布药品,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比例、自费项目比例。

7.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他不正当的医疗行为。

8.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提高服务透明度。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评价整改意见与措施的成效。

10.定期与不定期对来院患者、全院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政策的宣教活动。

第二章医疗工作人员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室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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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人员培养工作并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工作能力: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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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主持死亡和特殊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掌握或基本掌握本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临床进展的培训。 7.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8.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9.指导全科进行临床经验总结,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0.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参加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