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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产养殖
【发文字号】沪农委[2012]7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17 【实施日期】2012.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12]75号)
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区“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调整的请示》(松农委[2012]3号)收悉。我委组织专家组就“汤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调整为“永丰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同意该项目建设地址由汤村变更为永丰村,建设面积由383亩调整384.5亩,总投资384.69万元不变,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变,详见附件《永丰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请你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后,区农委、区财政局应及时组织项目预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预验收意见及项目总结情况上报市农委、市 1 / 2
财政局。
特此批复。
附件:永丰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永丰村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 1 2 3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文件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工程费用 清淤土方 回土土方 护坡
永丰村水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松江区农业委员会、松江区财政局 松农发[2012]3号 新、改建 I型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2.2-2013.5
松江区小昆山镇永丰村北 工程量
单位造价 合计(万元) 备注
140.39
0.70淤泥层计
进水口、涵管二侧路基新建 建设规模(亩) 384.5
(一) 池塘整修
12.4 万m3 6 元/m3 74.40 8.0 万m3 8 元/m3 64.00 462.0 m2 43 元/m2 1.99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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