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红杏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12年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7:10: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级领导和全矿职工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范围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全矿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矿长是法人代表,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5、全矿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契约书,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与工资挂钩,对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按照《红杏矿安全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此制度由矿综合办公室、安监科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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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会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矿安全隐患的重要会议。全矿所有科队长应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矿长或组织会议的矿领导请假。

2、每月5日、15日、25日下午召开安全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有事外出时,由常务副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主持,一般在安全大检查后准时召开。

3、每次安全会必须制定议题并按议题进行,议题必须有议有决,研究解决的所有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到各科队贯彻落实。

4、安全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政策、法令、法规、文件、指示精神等,通报上次安全会研究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本周的安全质量动态,研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工作。

(2)听取每次安全大检查各检查小组情况汇报,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区队按“五定”原则拿出整改意见。

(3)安监科通报本周“过三关”(周三安全大检查、周四区队自查、周五系统自查)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情况和各区队质量标准化、安监情况。

(4)听取安监科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监工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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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通报本周安全隐患的自查情况,汇报本专业范围内需矿平衡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6)听取相关区队汇报上周安全会布置的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本周安全防范重点和具体措施。检查上周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

(7)对本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8)研究分析近一阶段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5、每周安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副总以上矿领导,采、掘、机、运、通、安监、调度、地测、技术、经营、党政办、工会、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矿属生产单位队长、支书、地面单位负责人。

6、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否则缺席一次罚款30元,对迟到、早退或旷会的由党政办办公室按规定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议精神必须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安监科对各科队贯彻安全办公会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8、综合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科必须有安全会专用记录本,按要求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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