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阻燃标准的国内外比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4:52: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纺织品阻燃标准的国内外比较

作者:冉祥凤 甘亚雯

来源:《中国纤检》2009年第02期

国外主要贸易国家纺织品阻燃法规及标准概述:

1.美国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美国是世界上纺织品技术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之一,它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先后对其进行了修订,由美国国会颁布并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

2.加拿大关于纺织品阻燃性能技术法规。加拿大纺织品和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包含在危险物品法规当中,加拿大立法议会首先制定了《危险产品法规》,其次制定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危险产品(床垫)条例》等,这些条例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产品法规》的规定。《危险产品法规》也是通过这些条例来具体实施,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派检查员强制执行危险产品法规和条例。

3.日本纺织品阻燃性能技术法规。日本对服装类产品没有特别规定其阻燃性能要求,但对多数商业性建筑物内的地毯和窗帘等公共纺织品规定了阻燃性能,具体规定包含在《消防法》中,《消防法》要求在公共建筑内以及需要防火的场所中使用的窗帘和地毯类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而且规定2m2或以上的地毯必须经过日本阻燃协会的测试认证。法规还规定:凡是具有阻燃性能的地毯或窗帘必须要有规定的“防火标签”。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4.澳大利亚纺织品阻燃性能技术法规。澳大利亚的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技术法规,纺织服装阻燃性能方面有如下法规:《公平贸易法令1987》、《公平贸易(儿童晚装和产品信息标准)条例1988》、《可燃性衣服法令1973》、《可燃性衣服条例2002》、《公平贸易(一般性要求)条例2002》。这些技术条例中主要对儿童晚装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进行了规定。 5.英国服装阻燃性能技术法规。英国对晚装的阻燃安全性要求比较严格,早在1978年消费者安全法令总则下制定了《女睡衣(安全)规定》,于1985年颁布了《晚装(安全性)条例》,取代了以前的规定,又于1987年颁布了“晚装(安全性)修订本条例”,该条例适用于所有作为晚装的衣服。规定要求如果提供违反此安全性法规的货物,将被认为是违法。

国外纺织品阻燃标准特点

1.法规的强制性强。所用条例和法规以保护人类生命安全为基本目的,从国外法规和标准中可以看出:国外纺织品阻燃标准大都以技术法规和条例形式出现,充分以科学为依据,强调以保护人类生命安全为目的,对多种纺织品的易燃性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且法规是以强制性要求出现的,凡是未达到法规要求的阻燃性能的纺织品都禁止进口和出售,甚至认为是犯法。法规中可以援引较先进的标准对相应的纺织品的阻燃性能作出规定,也体现了其时效性,更适合于对新产品的规范,因此它的强制性是很强的。

2.标准的适用性强。国外阻燃法规大多是针对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进行规范的,并且是按照产品用途的不同进行划分的,这样使标准的适用性更强,以市场为导向,为市场服务,能够更有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运作上更加简便,在实施过程中也对企业技术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3.标准的覆盖面广。国外纺织品阻燃标准的覆盖面比较广,从服用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到工业用纺织品,其阻燃性能都有不同规定。这也说明了国外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高度重视,阻燃性能的规范已经涉及到纺织品应用的很多领域,这样也同时会进一步推动纺织品阻燃技术的不断进步,提高纺织品的安全质量水平,更好地保证人类生命安全。

4.检测方法的多样性。从国外纺织品阻燃的检测方法来看,存在一种产品对应多种测试方法,根据用途不同有不同的测试方法。像对床垫的阻燃标准,国外规定了两种,一种是香烟点燃(16CFR 1632);另一种是明火点燃(16CFR 1633),这样测试更接近实际着火条件,使测得的燃烧性能更贴近实际情况。

总的来说,国外纺织品阻燃标准比较完善且比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具有较强的适用性、灵活性及全面性。但每个国家的纺织品阻燃标准都很多且不同,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对同一种产品有不同的规定及测试方法,这样也显得比较杂乱,缺乏规划性与系统性,这些也为我国今后对纺织品阻燃标准制修订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之处。

我国纺织品阻燃标准特点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制定纺织品阻燃性能测试方法标准和纺织制品的阻燃产品标准,至今已颁布了三十余项涉及有关纺织品阻燃性能的国家标准。我国标准基本为生产和贸易型体系,更多在指导生产方面作用较大,在贸易方面的主导作用明显处于劣势。我国阻燃性标准目前以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为主,没有法规上的要求,我国纺织产品对阻燃的限制相对较少,门槛低。

我国标准基本为生产和贸易型体系,更多在指导生产方面作用较大,在贸易方面的主导作用明显处于劣势。我国阻燃性标准目前以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为主,没有法规上的要求。在标准水平方面,我国也应不断提高。我国在方法标准的内容上还不够详尽,涉及产品分类较笼统模糊,专用性差。标准的更新速度和制定上还比较缓慢。如GB 8965—1998阻燃防护服至今已有近十年未做修订,对一些纺织品、服装的阻燃性能标准至今仍然空白(如儿童服装的阻燃标准)。此外,缺乏开发应用研究。

比较分析及改进我国标准的建议

1.测试方法方面:各国针对不同的纺织品阻燃标准都有自己的测试方法,有些织物也可以用不同的测试方法来评价其阻燃性能,其不同方法的阻燃性能指标之间没有可比性。我国目前在不同测试方法中,存在测试指标冗余现象;对采用相同阻燃测试方法测试的同种纺织品,国内较国外指标要求稍低;对产品测试前样品预处理要求不同,我国现行标准中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做预处理,但国外大部分标准都要求经洗涤处理后再检测。因此,在向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出口儿童睡衣和服用织物等纺织品时,要特别注意对方技术法规中对试样洗涤的要求,这也是最容易忽视的问题。

2.标准灵活性方面:国外在技术法规中,一般不规定具体的燃烧性能要求,如果有规定,也只是要求按照技术法规执行;对于技术法规中未规定燃烧性能的产品,则按照双方的协议执行,这种规定范围宽,可包括内容全,且可变化。而我国对纺织品燃烧性能的要求主要是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出现,缺少灵活性和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