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评审流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6:34: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信用评级项目评审流程

一、项目初评

资料收集完成后,项目组启动项目初评。初评阶段主要包括接受评级对象提供的补充资料、三级审核。

1、评级对象提供补充资料

项目组与受评对象保持紧密沟通,根据调研汇报的意见以及报告写作需要要求其提供补充资料。

2、审核

项目组把收集到的资料和工作底稿依次提交各评级机构总经理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后按审核意见评定初评等级。 二、评定等级-信用评审委员会

评级流程由信用评审委员会监管的相关专业信用评审委员会管理。

评级过程中,项目组将《信用评级报告(初稿)》提交专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参会的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内部参议人员共同探讨项目组的相关问题。并共同对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决定受评对象的信用级别,内部参议人员应提供会议的技术之处,并审核会议的合规性。

1、评审准备

审核完成后,项目组向评审秘书提交《评级报告(初稿)》和其他相关资料申请评审。

评审秘书在确定提交资料的完备性后请示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主任根据评审资格和回避规则要求确定评审时间和参会评委,参议人员来自行评估机构,如有需要,也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会。内部参议人员和外部专家均可在评审会上发表意见,但不享有投票权。

评级秘书将评审资料提交参会评委和参议人员。参会人员在评审会召开前仔细审阅评级报告,评委填写《评审委员工作底稿》提交评级秘书。

2、信用等级评审

信用等级实行分专业评审,专业评审主任主持召开评审会。项目经理或报告撰写人介绍受评对象的优势、风险、评级依据和逻辑论证过程,参会人员对评级报告进行讨论质询,评审委员填写《项目评审单》对信用等级进行投票表决,并经2/3以上的与会评委同意为有效。

3、评级报告修改

评审秘书在评审会议结束后的次日前,提交《信用等级评审纪要》、《评审会议修改意见汇总表》,并将信用等级和评级报告修改意见提交给项目组。项目组修改报告后再次提交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部经理审核,并形成《评级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评级结果反馈与复评

项目组在评级结果反馈与复评阶段,主要完成就评级结果及报告内容与评级对象的沟通和确认工作。

1、征求受评对象意见

项目组填写《信用等级征求意见书》,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评级对象,同时将评级报告(征求意见稿)以电子邮件方式送交评审对象。评级对象在收到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之日起四十八个小时内提出反馈意见,并以传真方式向项目小组反馈回执单。若评级对象对评级结果无异议,则评级结果为最终等级;若评级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反馈意见,则视同无意见或同意评级结果。

2、评级对象提出复评申请

如果评级对象对评级结果有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传真形式提交盖章后的《复评申请书》,同时提供对评级结果可能有影响的补充资料,则项目组向信用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评申请。如果评级对象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补充资料,则信用评审委员会可不受理复评请求。

3、信用等级复评

评级对象提出申请并经超过半数的该项目评审委员同意后可进行复评,评审秘书报请评审主任确定复评时间和参会评审委员。复评参会人员应与原评审会议相同,如达不到,参加复评的评审委员中要求2/3以上为参加该项目初次评审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