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 11:29: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校领导听课、兼课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兼课、听课、评课制度是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它对于领导干部准确了解一线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指导,有着重要的意义;是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重要手段。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教育教学决策水平和实施水平,优化教学整体水平,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兼课、听课、评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干部要以“教学为中心”,提倡学校校长兼任教学课程,特别是主要课程。
二、听课的基本类型和方法
1、了解性听课(推门听课)。目的在于了解教学基本情况,一般事先不通知上课教师。
2、指导性听课。这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教师业务能力的听课,主要对象是缺乏教学经验的青年教师和教学业务水平较差的教师,这是教学管理中的主要听课类型。课前要指导执行者充分准备,认真备课;课后要及时进行分析、评价,使其提高教学能力。 3、研究性听课。这是用于探索教改新路、实验某种教学方法或上好某种课型的听课。 4、总结经验性听课。这是学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的听课。要组织更多的教师参加,以扩大先进教学经验的影响。 三、听课的基本要求
1、要有目的、有计划。一个学期主要听那些类型的课,听哪些教师的课,安排什么时间听,听多少,要在学期出做出计划。
2、听课要讲究方法。每次听课要做好准备,做好记录,填好听课意见。 3、听课要讲究效益,对所听的每一次课,都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和评价。
4、听课要尊重教师。要以平等的、诚挚的态度对待教师,尊重教师的劳动,这样才能真正发现教师教学工作中的优缺点,才能提出中肯意见,为教师所接受。 5、听课要有一定的保证。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四、学校对领导的兼课、听课、评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