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10:05: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制度名称 编写部门: 发放部门: 派驻投资企业人员管理规定 制度审核人: 制度文件编号 签署: 本制度共5页 生效日期:
XX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派驻投资企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本规定所述派驻人员系指派驻XX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所属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办事处等投资企业工作的人员。
派驻人员的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派驻投资企业的经
营、管理、生产、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选派、工资福利、休假、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
第二章 派驻人员的工作职责:
参与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与投资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
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履行所任职务的各项职责;
适时向项目责任人和投资管理部报告所在项目运营情况,认真
贯彻公司的管理意图,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发生可能导致投资企业亏损或经营障碍的不当或违规行为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及时向项目责任人和投资管理部报告;
接受投资管理部的归口管理,积极配合项目责任人的工作。半
年和年终向投资管理部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汇报所在项目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项目的管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就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公司报告。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七条 投资企业高管人员的选派 (一) 高管人员的选聘程序: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建立人才库,并进行重点培训,做好人才储备。公司派驻投资企业高管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先从人才库中选拔,也可在社会及当地招聘。
(2)由各职能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初审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投资企业董事会发出推荐函和个人简历,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二) 高管人员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熟悉本行业务,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判断,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3)本公司选派的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下应有担任本公司中层干部的经历或具有培养前途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部门经理,能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并能与本公司经常沟通,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工作深入。 (5)身体健康。
第八条 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