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王帅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3/29 21:52: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组

【河南灵宝王帅案新闻回放】

3月6日下午两时左右,王帅正在上班,忽然有两名着便装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其中一位对他掏出证件,证件显示对方是上海刑侦5队的警员。他们要求王帅“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我们有点事要问你。”

“我还在想是不是我租房的地方有什么事了,就跟他下了楼。”容不得王帅多想,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在车里,王帅见到了两名灵宝的老乡,没有亲切的招呼,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后来王帅得知,他们是灵宝市刑警大队的何艳伟和网警大队的李平。

王帅遭此祸,只因他在网上发了篇“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

市政府书面公告了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补偿金额,以每年1000元/亩的价格租地,30年为限。为促使农民尽快清理,政府承诺,在规定时间前清理完毕者,便可得3%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奖励。大部分农民为得到奖金,争先恐后地把果树、小麦等清理了。但有几个村民研究了土地法,发现以租代征是国家正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先后在三门峡、郑州上访。政府为安抚农民,将租价提高到1年1200元/亩,终于达成协议。

王帅的老家在大王镇南阳村,他在电话中得知此事后,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

“农民们大多以为土地是国家的,不知道土地是集体的,国家什么时候想征就征了,只要补偿附着物补偿金和青苗费就行了,有关人员在宣传时也故意这样误导。”王帅专门买了一本农村土地法律的书籍,让村民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帅向记者出示了《土地管理法》,其中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涉及。

2月12日,在多次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将照片发布到网上。”

这个帖子一上网就红了,网易、新浪、搜狐、雅虎等都放在首页,也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

“我听说警察去了我家,但没想到,警察竟然到上海来抓我了。”说起此事,王帅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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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王帅已获国家赔偿 感谢网友监督

4月16日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被问到最近发生的河南青年王帅因在网上发帖举报灵宝市政府违规征地,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囚禁8天的“灵宝事件”。秦玉海表示,河南省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当事人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存在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秦玉海说,公安机关在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的情况有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是自诉案件,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感谢网友对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

【王帅事件的思考】

灵宝市委宣传部发出了《灵宝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王帅一案涉及人员的处理意见》。《意见》说,4月15日,经灵宝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研究,王帅发帖诽谤案被定为错案。灵宝市公安局本着实事求是、知错必改、违法必究的态度,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对相关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一、灵宝市公安局副局长焦占林,分管网警大队工作,对错案的发生负有审核定性不准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二、灵宝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黄立忠,对错案的发生负有审核定性不准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三、灵宝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李平,因办案业务知识不精,对错案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

四、灵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贺彦伟,因办案业务知识不精,对错案的发生负有直接的责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五、灵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中奎向上级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至此,王帅事件暂告一段落,网络上人们为王帅冤屈得以昭洗而欢呼,可是请冷静下来想象,这件事情的背后还有很多事情存在一些不通顺的地方。

首先,灵宝县官员坚持认为,南阳村大片耕地“以租代征”手续完备,到底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王帅家的20年苹果园,每亩的一年收入7000-8000元,“租”地后,每亩“租金”一年1200元,这样的补偿是否合理?请懂经济学的认识暂缓一下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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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帮助我这个数学白痴算算这笔帐。

其次,王帅事件是在社会舆论和外部压力的情况下,省市主要领导过问了,灵宝公安局才知错就改的,那么我们的法律哪里去了?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中央领导也多次强调依法治国,但是这次事件从头到尾人治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依法治国”喊了好多年,在某些地方仍旧不免是一句空话。

再次,王帅事件乃至躲猫猫事件、俯卧撑事件、彭水诗案。。。。。这些案件中网络无疑发挥了巨大作用。网络作为一个公开的虚拟交流平台,它有没有禁区?该不该有禁区?目前中国有着世界上位数最多的网民,大家在这个“自由、平等、共享”的平台上肆意发挥,从新闻发布到个人博客,从人员招聘到嫖娼卖淫,从寻觅好友到人肉搜索,网络的威力正在逐步的扩散,影响也越来越大。在高兴之余我们要思考一下,网络该不该有禁区?网络问政是否正常?为什么一定要网络问政之后,很多事情才可以得到解决。网络目前是公共资源,谁都可以进入,如果强势的公权力进入过多,会不会出现下一个王帅呢?

最后,通过王帅事件我们看到了灵宝市公安局知错就改,那么这个知错就改是真心实意的知错就改还是被动的呢?人非完人,金无足赤,是人就会犯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政府也是有人组成的,那面会出错,出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深刻清醒地正视问题,而不负责任地遮掩与回避事实真相;不能及时有效地平息舆论,而去不计后果地为自己辩护与敷衍民众;不能主动灵活地化解矛盾,而去继续放任权力的肆虐而不被节制。令人欣慰的是,河南省各政府部门在这个事件中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但是这个“正确选择”背后是主动还是被动,我想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了,但愿他们是主动的,就像谈恋爱一样,发自内心的一句“我爱你!”和挂在嘴上的“I LOVE YOU!”,你会选择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