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原理案例分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7:54: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个真实的案例:智破人骨教堂迷案

1.案例反映的原理是 :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

2.原理的基本内容:

原理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⑴物质决定意识

第一,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科学发展证明,在意识产生以前,物质世界早已存在,而意识只是在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出现以后才产生的,不是从来就有的。第二,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没有人脑就不可能产生意识。意识对人脑这一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物质器官的依赖,反映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第三,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人脑固然是产生意识的器官,但人脑并不能自行产生意识,这是因为仅有一个健全的人脑,如果不参加社会实践,完全脱离物质世界,就不能产生意识。 ⑵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首先表现为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它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更突出地表现为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在实践活动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

化,这就是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有两种情形: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推动人们的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⑶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作用,不能等量齐观。

物质决定意识是二者关系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基础,是第一位的,只有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才能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要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基础之上承认意识的能动作用,能动作用无论如何巨大,它都是处于第二位的,而不能成为决定作用,始终要受到物质决定作用的制约 方法论

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主选择性,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这要求我们要重视精神力量,树立正确意识。

3.具体分析案例:

这是一宗杀人取骨案,也是一宗变态杀人案。这一案件由于发生在教堂,而且又受到许多神秘现象遮蔽,所以曾

一度陷入僵局。这一案件最初是由警长的助手安东发现线索,他发现在教堂里由人骨装饰的神坛上有新的人骨,于是认定许多游客的失踪跟教堂有关,但在调查中又受到许多离奇现象的干扰。首先受 到\骨魔\重返教堂献祭的传言干扰。相传19世纪曾有一位被称为\骨魔\的工匠,他曾用新鲜的人骨去修饰教堂,于是在案件调查中就出现了\骨魔\复活的传言。其次是警长遭\骨魔\袭击事件。最后,在警员安东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人 骨,也被宣扬是\骨魔\所为。但冷静的安东认为,这是个物质世界,决不存在什么魔和鬼之类的东西,这一定是人的行为,是谋杀。经过一系列周密调查,终于使真相大白。

安东的想法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哲学道理,即世界是物质的,一切精神的东西都以物质为基础,没有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精神之物。在许多人都认为杀人是“骨魔”所为的时候,尤其是安东的警长还绘声绘色地描述如何遭到\骨魔\袭击的时候,安东还是坚持杀人者不是\骨魔\,而是人。经过周密的调查之后,最后终于发现,警长费林格就是杀人犯。这是一次唯物主义的胜利。

喜为人母的猪孩

1案例反映的原理:

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2.原理的基本内容:

1意识的起源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的产生是一个极其复杂和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从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第二,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第三,从动物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 ( 2)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马克思指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人类特有的生产劳动是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决定力量,而生产劳动一开始就是集体、社会的劳动。劳动在人的意识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劳动使人摆脱了动物本能的活动,并不断增强活动的目的性、预见性,推动着、实现着动物心理向人类意识的转化。 2意识的本质

(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通过内在的生理机制来进行意识活动的。意识活动同人脑的生理过程是分不开的,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产物。

(二)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1.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人只有同外界打交道,使人的大脑同外界发生联系,经过加工制作,才会形成关于它们的意识。所以,人脑是意识的客观物质基础,而外界才是意识的源泉。不论是正确的思想,还是错误的思想都是对外部世界某种形式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或歪曲的反映”。 2.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人把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分析和综合,从个别事物中抽出一般属性加以概括。

3.具体分析案例:

本案例以发生在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锅柽子村一

个真实事件为例,揭示了人的意识的产生与社会生活实践之间 的关系,说明意识从起源上来看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更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猪孩”王显凤由于亲生父母都是残疾人,幼年时缺少关爱, 11年关键的生长发育期都是在与猪为伍,造成了她心理的严重畸形,感知世界混沌一片,既没有人的感觉能力,也没有人的理性思维能力,甚至个人情绪表现也极为简单。这从正面说明,离开了社会现实、社会实践的“温床”就不可能产生人的社会意识。后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帮助下,在教育专家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摆脱了动物的心理,恢复了人的意识,重新回到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