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9:00: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9.2 项目建设管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9.2.1 本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 1) 工程形象进度; 2) 工程质量; 3) 工程计量签证; 4) 索赔。

9.2.2 本月建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1)实际完成工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向其它单位签发的各种通知、指示、请示。 9.2.3 本月参建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1 )实际完成工作; 2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2.4 合同款项支付情况 9.2.5 本月发生的大事。

9.3 项目建设管理月报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写,经项目经理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

9.4 项目建设管理月报应按月编写,应在次月5日前送交有关单位及部门。若特殊情况,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9.5 罚则

违反本规定编写的项目建设管理月报,项目经理未认真履行检验职责的,将对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处50—1000元罚款。

10、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填写的规定

10.1 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日志的填写,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10.2 项目建设管理日志是记载工程实施过程建设管理中每日主要活动的文字记录,具有记载、备忘等多种作用,各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填写。

10.3 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应填写在公司指定的日志文本上。 10.4 填写内容

10.4.1 日期、气温、气候;

10.4.2 主要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工程会议;

10.4.3 设计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进展情况; 10.4.4 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抽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理办法;

10.4.5 对进度、质量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情况; 10.4.6 建设管理实施过程中,图纸资料、经济合同、设计变更、纪要、通知、书面指令、备忘录、信函、电报等文书的收发及其他重要事项;

10.4.7 业主委托的其它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10.4.8 其它认为需要记载的事项,如安全文明施工、停工情况以及合理化建议等。

10.5 填写要求

10.5.1 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应每日记录,做到有建设管理活动就有管理日志记录,无活动则应说明其原因;

10.5.2 项目建设管理日志由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负责及时、详细、如实地填写并署名;

10.5.3 与项目建设管理活动有关的人员可在日志上对某些内容签字认证;

10.5.4 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填写必须有连续性,要有因有果,存在的问题解决后应填写解决结果。

10.6 检查与归档

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10.6.1 项目经理应随时检查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并及时签署意见; 10.6.2 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各项目建设管理日志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

10.6.3 工程结束后,所有项目建设管理日志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档案归档。

10.7 罚则

违反本规定填写项目建设管理日志,项目经理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对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处50—1000元罚款。

11、关于工程合同款项支付的规定

11.1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搞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力求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11.2 合同款项的类别

设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施工工程款

11.3 设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的支付

11.3.1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填写支付申请表,交项目经理部进行审查。

11.3.2 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向业主代表汇报。

11.3.3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经项目经理审核的支付申请提交业主批准。 11.3.4 业主应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申请的审定和批准,并按相关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款项。

11.4 施工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11.4.1 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末施工承包人应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交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

11.4.2 项目总监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11.4.3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将经项目总监审核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提交项目经理部复审。

11.4.4 项目经理应复审总监签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根据施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确认施工承包人所完成工程项目的应付价款并签署意见。

11.4.5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经项目经理复审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提交业主批准。

11.4.6 业主应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定和批准工作,并按相关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款项。

11.5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参建单位必须确定专用账户并报项目经理部和业主备案。

11.6 实际收款人应在业主同意支付金额时开具正式发票,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核后交业主。

11.7 支付申请表 11.8 罚则

11.8.1 违反本规定,将对违规人员给予批评,已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收发和归档的规定

12.1 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工作,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