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利大于弊or弊大于利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9:20: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教育产业化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感谢评委及在座各位。

在政府面对教育所需要的庞大资金倍感压力的情况下,“教育产业化”应运而生。而社会反响褒贬不一,利弊评价众说纷纭,我方观点认为,教育产业化利大于弊。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什么是教育?教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体化的实践活动,是为了人与社会更好更和谐的发展。教育产业化则是以实现人才数量和质量的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市场手段来帮助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不排斥公共教育资源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金,弥补费用短缺的一种教育改革模式。我方承认,教育产业化以后,学校的目的就并非只是单纯的教书育人了,盈利确实也是它的目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推广教育,盈利是注资企业考虑的事,并不会因此分散老师的精力,不妨碍教育学生。而且这种盈利是从长远角度来看的,企业注资去培育他们所需要的人才从而利用他们的能力为自己谋利。

诚然,教育产业化利弊并存,下面我们先来看看教育产业化的弊端。教育产业化与传统教育的差异在于它提早拉近了学生与社会的距离,可能会使学生由单纯的为了得到知识而学习变为为了今后的工作利益而学习,给学生灌输了一种利益观。但是学生终将步入社会。无论学习初始目的是什么,我们都达到了我们的最终目标,其结果的优劣我们无从得知。

下面我们来看看教育产业化的好处。

首先,从人才的数量角度来看,教育产业化有利于扩大教育受众,实现人才数量的最大化。社会资金注入 教育产业后,教育集团财力增加,就可以拓展办学规模,增加授课机构,让更多的人加入受教育的群体中,从而增加人才数量,并且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

其次,从人才的质量角度来看,教育产业化有利于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育水平,实现人才质量的最大化。因为产业化以后,学校的运营与科研的经费不仅仅依赖于国家的财政拨款,而可以通过后勤承办,企业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等方式获得资金以为完善教学硬件设施,并引进优秀的师资力量,从而获得更高质量的人才。

最后,从人才的方向角度来看,教育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学校引入社会资源之后,在培养人才方面也会更加符合社会需求,按社会需求培养社会需要且缺少的人才,实现人才的定向培养,培育精钻形人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浪费。

综上所述,教育产业化有利于人才数量和质量的提升,有利于人才的定向培养,相较而言,其弊端较小,所以我方认为,教育产业化利大于弊。

产业是指一个经济体中,有效运用资金与劳力,从事生产经济物品或服务的各种行业。 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开辟了学校工业园,最终形成了世界一流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工业开发区--\硅谷\,之后,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也开始了\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开辟了许多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研究。

33教育产业化利大于弊or弊大于利

推行教育产业化的目的:是指把教育作为一种产业,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经济发展起长远推动作用;通过教育投入,可拉动教育经济增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功能和特性。在经济学上,产业特征的基本要素包括市场需求、产业资本、产业产品、产品质量、成本核算、社会经济效益、价值规律等。由于受“教育产业化”的误导,出现了一些优质公办小学、初中或高中,以种种借口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把政府应该负担的部分教育经费,转嫁给了社会和学生家庭,引起了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简介:

“教育产业化”的失范行为败坏了教育的崇高社会形象,扭曲了个别学校办学的价值取向,导致教育领域的逐利,既让人们心目中圣洁的殿堂沾染铜臭,也使得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职业为之蒙羞。作为直接后果,受到影响的还远不仅是教育的声誉和学校本身的健康发展,同时招致考问和摇撼的还有教育的社会功能、学校的天职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良知。

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将教育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发展事业。为贯彻落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首先就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履行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要深刻认识和纠正教育发展中有悖于公益性的产业化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从严治教,依法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活动。 教育产业化

教育的产业性是教育的物质属性的客观特征。是指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经济发展具有长远推动作用;通过教育投入,可拉动教育经济增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功能和特性。在经济学上,产业特征的基本要素包括市场需求、产业资本、产业产品、产品质量、成本核算、社会经济效益、价值规律等。 危害

“教育产业化”的失范行为有悖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若“教育产业化”得不到有效遏制,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会因无力负担高额费用,而被剥夺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而更多的家庭只能减少其他开支,忍受过重的教育收费。与此同时,另一部分经济承受能力较强家庭的子女,即便是学习成绩和资质都很一般,却也能够通过“买分”进入教育质量高、办学条件好的学校接受教育。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这样的结果还会导致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出现“平价生”与“高价生”的等级区分,以致在最不该形成阶层和等级的领域出现沟壑,既造成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和社会的不公平,也给经济承受能力较弱家庭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对讲求有教无类和传承美德的教育受到侵蚀,甚至还可能在那些倾囊或负债进入高价学校的学生以及因家境贫寒不能进入高价学校学生的心灵中,播下怨恨的种子。

教育领域的种种“教育产业化”行为,客观上在不断强化应试教育。公办学校为了提高竞争力,就会想方设法争取政府投资,以集中好教师等优质教育资源。学生为了少缴费和选择好的公办学校、接受好的教育,就会靠死记硬背、追逐高的分数。“教育产业化”行为及其错误导向异化了教育目的,必然进一步拉大学校之间、人群之间的差距,造成受教育机会、过程以及结果的不均等,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带来直接阻碍,并最终严重影响受教育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的公平、和谐和健康发展。

败坏了教育的崇高社会形象,扭曲了个别学校办学的价值取向,导致教育领域的逐利,甚至由此滋生腐败现象,人们心目中圣洁的殿堂被沾染铜臭,也使得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职业蒙羞。直接后果,受到影响的不仅是教育的声誉和学校本身的健康发展,同时招致摇撼的还有教育的社会功能、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良知。 群众意见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和逐步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少数“教育产业化”论者将教育混同于一般企业,甚至提出要“市场化”的论点。一方面过分强调受教育者应承担教育成本,强调学校教育的经济收益和眼前利益;另一方面则忽视了教育的公共属性,忽视了教育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对公众造成误导,并被部分民办学校的出资者和举办者作为牟取利益的依据。

由于语境的不同,对“教育产业化”难免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讨论教育的产业属性、研究非义务教育的成本分担、抑或是分析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益等问题,本来属于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极个别地方政府却轻率地以“教育产业化”的有关论点为由,以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广开财源为借口,或放缓继续增加教育投入的幅度,或减少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导致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事实上,目前我国的人均教育投入水平、尤其是财政性投

入水平仍相当低,甚至已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缓解教育办学经费和社会需求的矛盾,有一些优质公办小学、初中或高中,为借口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把应该政府负担的部分教育经费,转嫁到了社会和学生家庭,引起了人民群众不满。

试想,若按照“教育产业化”的思路,出资者将学校作为投资项目和营利途径,其后果必然是背弃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宗旨。在“教育产业化”的误导下,已经出现了个别民办学校简单地沿用企业经营模式管理和运营学校,压低教育成本,忽视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 发展误区

“教育产业化”之所以有一定的市场,还与极个别地方政府的职能缺位、越位有关。作为公共教育的责任主体,极个别的地方政府认为可以通过“产业化”把教育推向“市场”,通过“改制”卖掉优质公办小学、初中和高中,利用“教育产业化”和“市场化”,推卸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责任;利用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有些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的空隙,寄希望于通过收费让学生家长主要承担教育成本,弥补政府的投入不足,转嫁政府投入教育的责任;不仅对民办教育不予以正确引导,对公办教育也不按照《教育法》的要求,履行实现“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的职责,使教育投入留下了经费缺口。与此同时,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又存在种种弊端,部分重点校、示范校、中心校集中占用过多的优质教育资源,造成了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地区、城乡和学校之间发展水平的差距。热衷“教育产业化”的人们,将教育当成营利的行业,片面运用国有企业改制的思路来“改造”学校。若完全照搬企业管理和运营的模式,终使学校自身会既无正确的办学理念,又无正确的办学目标;教职工没有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的机会;学生没有正常渠道反映自身诉求;学校对学生不讲诚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形同虚设。以追求利润为导向的“产业化”了的学校运作模式,既限制了学校自身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教育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满意教育编辑

教育涉及国计民生,关乎民族兴亡。教育是公共产品,是惠及全民的公益性事业,创造人人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同时承担着最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启蒙使命。教育需要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国家竭诚负责。 1.正本清源,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的公益性是由其本质决定的,教育通过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来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教育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不应该是实现少数人利益的工具。毫无疑问,发展教育以及推进教育各项改革的最终目的,也应该是为了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促进教育公平,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过分强调教育的商品属性,而忽视其公益性,是对教育社会属性的错误理解。公办学校以其公办优质品牌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就无异于按照市场价格明码标价出售教育公共资源,实质上是一种有悖于公共利益的寻租行为。而民办学校乱招生、乱收费、压低成本办学,无疑是把办学作为一种投资赚钱的“生意”,谋求短期行为但不谋长远发展,谋求做表面文章但不谋教书育人,谋求经济收益但不谋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教育的宗旨。显然,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产业化”趋向,必将增加人民群众教育负担,难以充分保障全体公民应该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的法定权利,任由其继续蔓延,既不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也有违和谐社会构建的战略目标。为此,各级政府需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产业化,引导和推动学校办学回归教育本源。

2.履行职责,发挥政府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8亿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对教育的承受能力总体上仍然不强,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决不能办成主要由受教育者承担教育成本的教育,决不能办成为少数人服务的非公益性教育和“贵族教育”。因此,各级政府必须要承担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主体作用,通过不断增加投入和实行全民教育,保证公民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思想启蒙,保证公民享有公平地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面对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教育基础仍然薄弱的现状,期望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出资,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3.加大社会参与,民办教育任重道远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不等于要国家把发展教育的责任全部包揽下来,也不意味着国家举办所有的教育。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世界各国都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注重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举办和参与举办各级各类教育。事实证明,即便是世界上经济发达、社会福利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也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由政府举办和提供的教育供不应求,相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举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