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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 4.6.3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该项目生产特点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如下监测要求: (1)厂方应委托元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或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定期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2)定期向石家庄市环保局、元氏县环境管理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3)监测中发现超标排放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企业环保管理部门查找原因、解决处理,遇有特殊情况时应随时监测;
(4)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见表13-1。
表13-1 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类型 废水 监测点位 厂总排水口 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出口 厂界 监测项目 pH、COD、BOD5、SS、氨氮、水量 烟气黑度、HCl、H2S、NH3、 Hg、Cd、Pb 二噁英类 监测频次 2~4次/年 1次/季 备注 废气 监测条件成熟时,1次/年 烟尘、CO、SO2、NOX、一燃室和二燃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室温度 部门联网 NH3、H2S 1~4次/年 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厂址及陈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硫酸盐、地下水 朝宇村地氯化物、亚硝酸盐氮、挥发酚、六下水井 价铬、锌、铅、总砷、铜、镉、氟化物、汞 厂界外一噪声 等效A声级 米 主导风向pH、总铬、铜、镍、锌、砷、汞、土壤 下风向农铅、镉、二噁英 田 1~2次/年 2次/年 1次/年 5公众参与
5.1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建设项目的评价,首先应考虑的是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的影响问题,因为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发与建设都对当地的经济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公众健康等方面都可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当地的公众与社会团体对建设项目的态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广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当地公众的切身利益。使周围工矿企业、社会团体及周围居民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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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 项目的建设类型、规模、污染及治理达标情况加以了解,尽可能降低对公众利益的不利影响,争取得到公众的支持。使建设项目对环境、规划、设计更完善合理,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的综合利益和长远利益。
5.2公众参与的对象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厂址附近的村民。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5.3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及周围环境,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1)针对项目情况分别在接到环评工作时和环评报告初稿编制完成时,在厂址周边的陈朝宇村、营里村、段村、窦妪村、南赵村、南陈村、使庄村、马村、泉村、北赵村张贴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的照片见图5-1,第二次公示时的照片见图5-2。在公示期间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解释并汇总。
(2)通过对附近村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信息。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村庄的居民,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1份,回收101份。调查时考虑调查对象的年龄层次的不同、职业差别等因素,对回收的调查表进行系统、综合分析,对持有不同看法的意见要分析其原因,提出可行性对策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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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宇村 营里村
段村 窦妪村
南赵村 南陈村
图 5–1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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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庄村 马村
泉村 北赵村
续图10-1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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