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7:21: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

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学区工作人员、教学点教师。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与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考勤,按月进行考核。

1、按规定职务离岗人员和大龄教职工(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经批准脱岗进修教师、本系统内借用教师、婚丧产假教师

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无故长期不在岗教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4、每月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学校内视情况酌情考虑;

6、待岗人员每月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满分为100分)

1、出勤考核: (10分)

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分、1分,旷课每节扣2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师正常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一年级:26节 二年级:26节

三、四、五、六年级:各30节。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以开学初学校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为标准。上齐上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