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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视台编委会议事规则

(分党组会议2010年12月20日通过) 为进一步深化电视宣传改革,确保舆论导向正确,不断提升节目质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发挥台编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准则

(一)编委会组织结构:河北电视台编委会是河北电视台行使宣传和节目管理职能的机构,由总编辑、副总编辑和编委会成员组成。总编室为编委会办事机构。

(二)编委会工作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总编辑领导下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经编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结论后,分别由副总编辑、编委会成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编委会工作方法:上级宣传精神与本台宣传实际相结合,统筹协调与明确分工相结合,分清责任与具体落实相结合,以确保决策正确,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议事范围

(一)按照电视改革发展要求,深入研究电视宣传改革的重大问题,制定深化宣传改革方案。

(二)及时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阶段性、战役性、主题性、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计划,策划审定重点晚会方案、重大节日节目安排和编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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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采、编、播队伍的培训计划。抓好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的业务学习,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新闻队伍,制定并组织实施以“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为目标的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

(四)总结宣传报道经验,研究和处理宣传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生的政治性导向性错误、报道失时失当、停播误播等重大差错和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五)规范节目质量管理,定期研究淘汰落后节目,推出创新节目。

(六)组织推荐评选优秀电视作品。负责全台参评全省、全国优秀作品的推选工作。

(七)制定全台宣传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八)总结年度电视宣传工作,提出下年度全台宣传工作计划。

三、议事规则

(一)编委会会议由总编辑(或委托副总编辑)召集、主持。

(二)编委会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二十号左右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上月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对需编委会集体研究的问题,各成员要提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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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提出建议,提交议题,经总编辑同意后,方可正式列入会议议题。

(四)编委会会议决定,各成员要按分工认真贯彻落实。需各频道宣传业务部门承办的,由总编室负责督办,执行情况向总编辑汇报。

(五)编委会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决定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他人透露。未经讨论决定的问题,不得以编委会名义上报或下达。

(六)重要宣传工作会议,由总编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存档备案;需采、编、播一线人员了解会议精神的,经总编辑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至各宣传部门。

四、本规则从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由总编室负责解释。 附:河北电视台编委会成员名单

河北电视台编委会成员名单

总编辑:范红潮 常务副总编辑:李森池

副总编辑(副台长):杨建国、董晓山、杨扬、余民、吕良春

委员:司玉凯(总编室主任)

纪学武(节目监评中心主任) 新闻中心主任

刘丽萍(卫视频道总监、农民频道总监) 张 勇(经济生活频道总监) 董克勤(都市频道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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