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15 18:14: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
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乌地税函[2006]332号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6.09.28 【实施日期】200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332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有关精神,为在我市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现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在部分征收单位先行开展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思路 1 / 2
明确目标、分阶段实施、分层次推广。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本局征管工作实际积极创造
条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本着先重点行业、企业,后一般行业、企业,先纳入管理,后规范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部分征收单位的试点工作,为我市全面开展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实现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