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综合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3:39: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节 规章制度

? 公司行政手册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均需依本手册执行。 第二条 本手册内的各项规定,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随时修改。 第三条 本手册由各管理项目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监督、

检查。各管理项目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但须经公司审核备案。

第二章 公司简介

第四条 南昌鸿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及维护,

室内外清扫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目前,公司设总经理室、工程部、行政部、财务部等部。

第五条 本公司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六条 本公司各管理项目为公司的下属部门,受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本公司的服务内容:恪尽职守,完全履行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约定。

第三章 服务使命

第八条 对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第九条 追求完善的服务体系,使业主、客户满意。

第十条 培训和留住人才,使员工全力投入及支持,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第四章 服务宗旨

第十一条 小区、大厦:以客为尊、以人为本、以质为先。 第十二条 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五章 服务守则

第十三条 遵纪守法,按章办事;服从组织,听从安排;品行端正,仪容端

庄;

待人接物,诚恳有礼;忠于职守,不徇私情;管理有章,敬业爱岗;

整洁有序,美观大方;服务社会,奉献国家。

第六章 员工聘用

第十四条 本公司以“公开招聘、录用,力求机会均等。任人唯贤、人尽其

才”为原则。

第十五条 新进员工一般实行1-3个月试用期。

第十六条 新进员工报到试用时应向公司行政部提交下列资料: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1. 员工应聘登记表(管理岗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持本人学历、职称资格、专业技术(特长)、曾从事职业、业绩的相关原始证件、资料;

4. 重新就业人员还应提交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等; 5. 其他经指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新进员工自试用之日起即为公司一员,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和用工协议(合同)条款。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乃至试用期满,将接受公司和试用部门主管

的全过程考核评价。

1. 对于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经试用部门主管提议,由公司职能部门审定,报公司总经理室核准,可提前结束试用期,确定聘用关系。

2. 对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职能部门审定,可提前一天通知其停止试用,同时解除用工关系。

3. 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但其所属部门主管认为需延长试用期的,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可再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延长试用期。

4.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予正式录用。并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合同)。

第七章 劳动用工关系

本公司员工实行合同(协议)用工制,公司和员工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相应的用工合同(协议),并共同遵守。

用工合同(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

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协议)期满后如果续订,须经双方同意才可续签。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工作职责由公司职能部门予以审定。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岗时间应恪尽职守、集中精神,尽最大努力完成自己的

本职工作。

第八章 薪资和福利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

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薪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枉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机制。

第二十四条 各级主管应领导监督、管理下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

他人薪资。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人员及发薪人员与各级直属

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2. 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50元月薪。

3. 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00元月薪;如因而招惹是非者,予以停职处分。

4. 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6个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予以停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请直属主管,查明处理,不得自行

理论。

第二十七条 薪资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按自然月考勤计

薪。

第二十八条 普通员工调薪:

1. 见习期满如见习合格,可约定一试用期,享受试用期薪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调整。 2. 年度调整:

① 根据物价指数及各项目经营状况随会计年度调整; ② 考绩调整随年终考核调整。

第二十九条 除薪资外,公司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公司将尽力为员工提供更丰厚的福利待遇,但需要全体员工的共

同努力,使公司获得稳定、上升的经济效益。

第三十一条 以下有关费用将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1. 法律规定应由劳动者本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