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1:00: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调 研 文 章

近年来,XX区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典型引领、机制带动、规范管理,全力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全面推动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汇报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系列措施,要求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思考。

建立政治督察制度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促使政法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铸就忠诚政治品格的必然需要,是全面提升队伍形象、持续提升战斗力的坚强保障。

高效运行的党委督察工作,为我们做好政治督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我们认为,由党委政法委代表党委行使政治督察主体职责,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政法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治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兼任政治督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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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的范围是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全体政法干警。 督察的内容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部署情况;政法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等。

督察程序是,对督查事项严格按照“两单一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节点流程图)要求,建立“主管领导督促书、责任单位任务书、督查问题整改书”“三书”立项执行机制,落实“按期完成工作及时销号结案、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跟踪问效”督查反馈机制。

督察结果的运用,严格履行通报问责权,对完成好的单位,建议党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等形式的激励。对完成不好的单位,启动督查约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常委提出问责建议,交组织部门组织处理或纪检部门问责。

二、关于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机制管住事。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政法委员会例会制度、四级警情研判制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周调度、月讲评”制度、“两单一图”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形成了政法委总揽全局、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依靠奖补增动力。区财政在保障政法单位经费的基础上,拨付政法委奖补资金50万元,助推“平安XX百日会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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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役”(打击突击战、治理歼灭战、防范阵地战、信访攻坚战、宣传舆论战);拨付政法委奖补资金100万元,建立“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攻坚战奖补机制和打击非访、堵门断路、干扰重点工程违法犯罪奖补机制,激发政法单位活力,全面提升工作效力。

(三)典型引领带动人。坚持“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干警”年度评选评优,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典型示范、旗帜号召作用,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张XX,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民满意的好片警刘XX,一腔热血铸金盾、因公牺牲好警察余XX等优秀政法干警,树立了新华政法队伍“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的良好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法单位成立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二)建议在政法部门班子考核上征求党委、党委政法委意见。

(三)建议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市、区共同保障市内区派出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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