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0:28: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交通大学概况

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坐落于辽东半岛南端美丽的海滨开放城市---大连,创建于1956年,原隶属于铁道部,2000年2月划归辽宁省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为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明德求索,锲而不舍”,大连交通大学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坚持“立足辽宁,服务区域经济,巩固铁路市场,积极面向全国”的方针,团结拼搏,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与培养质量、科技实力、管理水平和综合办学效益。

我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2013年拟招收30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且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实际招生总数的40%),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为秋季招生一次。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1月5日。

报名材料寄送地点: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报名网址:辽宁省博士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218.25.76.134:8080/Struts2/

考试时间:2013年3月9日至10日。

考试地点: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室。(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有关报考事宜,考生可以通过电子信箱与我们联系(yjsb@djtu.edu.cn),欢迎访问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http://gs.djtu.edu.cn。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招生办公室电话:0411-84106587 传 真:0411-84106587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电话:0411-84109272(谭院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411-84109360(张院长)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大连交通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6.在职人员报考应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役军人报考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外国籍学生报考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按照国家《关于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办理。

7.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下列具体的业务要求,并提交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