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行政处罚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5 8:27: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水利局行政处罚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工作检查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水行政处罚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执法主体,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条件、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不作为现象,制定的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并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备案审查。 二、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均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行政处罚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

根据省水利厅和淮南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我局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权工作,严格按照《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开展工作。

2016年我局开展了全市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采用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重点就执法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处置以及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内容是否合法、准确、规范进行评查。

我局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对非法采砂实施行政处罚454次,罚款 万元,罚没收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局党组十分重视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我局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水法规知识培训和市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坚持持证上岗,并以制度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局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错案追究制度》开展过错责任追究。 四、制度建设为了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局工作制度》。《制度》制定了机关管理、领导班子议事、公开办事等七方面的制度以及十七个具体实施细则。2016年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涉

及我局的42项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实际对其中有裁量幅度的24项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并上网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行清理和调整。建立并施行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公开办事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流程,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执法的运作体系放在局水利信息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五、无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无行政诉讼案件、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一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凤台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1、提高内部办案水平。从2016年开始实施水政监察办案学习制度,使执法人员在发现与定向、勘测与取证、文书制作、送达与交涉四个方面提高素质,特别是在取证方面熟练掌握目测与实测、询问技巧、笔录制作、心理干涉、资料取证等执法实务技能。

2、规范执法案卷制作。按照省水利厅规定的执法流程和文书式样,使用省水利厅网站上下发的执法文件格式填制文书,完成各类案卷。受到市支队、县法制办、县法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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