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制作安装合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0 5:16: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花岗岩石材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南溪花园南区花岗岩石材制作安装一事,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石材的名称、单位、金额及数量

石材为黄麻颜色,规格要求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供应材料,黄麻地面 元/m2,收口石材柱(砂岩板) 元/个,栏杆+侧板(砂岩板) 元/延长米,综合单价中已含人工、材料(甲方只供沙子、水泥)、机械、运输、装卸、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最终决算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合同总价款约 元。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施工工艺

按照甲方现场尺寸制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色泽基本一致,石材厚度误差不得超过2mm,石材样品必须送甲方封样留存作为验收标准。地面安装必须平整、不得空鼓、缝隙均匀。栏杆立柱预埋必须达到15cm,栏杆安装面平整,缝隙接口均匀。安装后如出现地面、栏杆龟裂、安装面不水平、花岗岩表面高低不平、接口缝隙大小不均等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均由乙方全部返工,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期间出现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整改返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前乙方需先排版放线经甲方确认后再安装施工。 三、 供货方式、施工期限

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并安装,从签订本合同后第二日起,30日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四、 安全责任

货物在运输、装卸、安装期间出现一切交通及工伤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 验收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及样品验收,安装后需达到甲方要求的效果。 六、 结算方式、付款条件

全部石材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付合同总价款的75%,乙方施工结束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双方实际测量的数量确认办理结算付95%,余5%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每天承

担500元的罚款。

2、 因乙方提供材料不符合样品及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则无条件全部退货,

并承担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违约赔偿金。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注意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