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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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铁办〔2005〕119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移交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货商: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编制工作,确保广州市轨道交通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及时地归档和移交,现将《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司建设总部、办公室档案资料部联系。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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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移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03年8月《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编制指南》(试行),结合广州地铁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和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指车站、区间、桥梁、车辆段及其它基地建筑、安装工程,轨道及机电系统安装工程,包括车辆、设备采购和监造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规划报建、规划验收(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立卷)、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地铁总公司企管总部合同部立卷)、土建施工、机电安装装修、轨道及设备系统安装、设备监造、设备采购及厂家资料、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监理文件等地铁建设工程所产生的归档文件材料。

第五条 工程竣工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与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一一对应整理移交。施工中所产生的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编制办法,按照地铁总公司《建设项目电子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穗铁办[2005]31号文、《建设项目声像档案整理移交实施细则》穗铁办[2003]7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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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归档文件材料的立卷,必须遵循竣工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进行分类、组卷,使组成的案卷便于提供利用和保管。

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一)一个建设项目由多个单位(子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分类组卷。

(二)建设项目文件可划分为前期阶段文件(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测量、设计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竣工图、设备厂家资料、监理文件)及其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四个部分组成。

(三)建设项目立卷的原则:前期阶段文件按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立卷;监理文件按合同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立卷;施工阶段及竣工阶段文件按单位(子单位)工程、专业立卷,竣工图按专业顺序编制立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立卷;声像档案、电子档案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立卷。

(四)竣工档案的案卷卷内文件必须按照竣工档案案卷目录名称表(见附件一)排列。凡表内未列入的项目文件材料,可根据文件材料的性质归类在后。

第七条 招标代理负责收集、整理立卷招标项目的归档文件材料;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归档文件材料;甲供货商负责收集、整理立卷设备设计联络、索赔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厂家图纸、资料;设备供货商负责收集、整理立卷设备厂家图纸、资料(若设备供货商一并负责设备安装,还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归档文件);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监理文件;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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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并提交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到单位(子单位)工程档案内。

第八条 监理单位必须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纳入监理职责范围,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工作,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要对竣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评价,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工程竣工档案专业验收组报告。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会上,还须提交一套监理档案,作为验收会议内容之一。

第二章 归档质量要求

第九条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即文件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图物相符,图表整洁,字迹清楚,盖章规范,图章完整清晰,负有责任的各方签署手续完备(签名、盖章)。

第十条 竣工文件材料要求

(一)竣工文件材料使用的纸张、照片、胶片、磁带、光盘等记录材料和载体材料必须质量优良。

(二)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蓝色墨水等褪色材料书写、绘制。

(三)所有盖章、字样要用不褪色、快干的红色印泥加盖。 (四)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有氨图。

(五)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六)设计变更单、洽商单、工程测量、审批单、施工报告、施工记录、施工图表等永久保存的归档文件,及编制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要用激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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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七)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传真件等)形成,并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要附一份电脑扫描文件的激光机打印件。

(八)各类施工用表应用激光机打印或印刷品,不得使用复印表格填报。 (九)纸质案卷规格统一为A4幅面,案卷厚度要求文字材料一般不要超过3厘米,图纸不要超过4-5厘米。同类文件页数多的,可单独组成一个或多个案卷,案卷题名不能同名,如属同一内容文件,分开组卷时,应以时间段、部位或图纸编号作区分标注。

(十)文字、图纸要分别组卷。图纸折叠成A4幅面,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

第十一条 电子版施工用表要用Excel或Word格式编制。同一种施工用表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命名一个电子文件名,编成大连续表形式。施工单位应用广州地铁总公司2005年4月颁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土建分册)和《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机电分册)的电子版施工用表,可向地铁总公司办公室档案资料部拷贝。若应用专用软件编制管理施工文件的,其软件必须具备下载目录数据及电子文件的功能。

第十二条 应用电子版施工用表录入施工记录内容,并签署完毕后,必须补录入纸质文件上各方签名。

第十三条 竣工档案中的施工管理、验收记录、施工管理记录(设计变更)和案卷卷内文件要提交电脑扫描文件JPG格式(要转换成DOC格式)。

第三章 归档文件套数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提前作好竣工档案归档原件的数量规划和保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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