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23:35: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电子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21世纪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载体,需要法律对其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制,以保障使用电子合同的交易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交易人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合同的信任。

关键词:电子合同;相关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F713

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我国学者有关电子合同概念的表达,主要有:张楚认为:“电子合同,是指以数据电讯形式所订立的合同。” 齐爱民先生等认为:“电子合同,是当事人之间通过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总的来说,电子合同就是指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完全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数据交换,发出要约和承诺而确定的协议。

一、我国电子合同的立法现状及立法缺陷

(一)我国电子合同的立法现状

我国对电子合同立法的态度一向是十分明确和积极的。关于电子合同的立法,我国采用的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一般法就是指《合同法》,其涉及的是电子合同

的一般法律规定,是对传统合同法律规定的电子化。其中第11条、第33条、第16条、第26条和第34条分别对就有关电子合同书面形式、要约的生效时间、承诺的生效时间及合同成立等问题做了粗略的规定。特别法是指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文简称《电子签名法》),该法是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颁布的单行法,主要涉及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及其法律责任三方面的内容,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的一座里程碑。 此外,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也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规范电子合同的行政法规与相关规定。 (二)我国电子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立法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中华人面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赋予了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通过大大有助于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各方当事人通过电子手段传递信息,签订买卖合同和进行货物所有权的转让。但仅这些规定对于解决电子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我国关于电子合同的立法原则又显得粗糙,许多法律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缺陷和不足。在本文中,笔者将重点分析电子合同中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的缺陷。

电子商务的兴起和蓬勃发展极大丰富了人们的信息资源,使得消费活动更加活跃、消费者在进行电子合同交易时拥有更广阔的选择空间,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隐匿性的缺点

给交易安全和消费者保护提出了新的难题。

第一、网上交易安全问题。交易安全是电子合同进行交易的基础保障,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较为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难免要出现了一些新的安全隐患。如:信息产品的安全问题以及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滥用。当信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携带有病毒或在网上传输过程中感染到病毒,都有可能使在线消费者的计算机系统或交易本身不安全,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人身、财产损失,与此同时在线消费者在通过网上进行交易时提供向商家提供的个人信息、隐私也将受到影响,以致被侵犯或者被泄露。因此,如何保证网上个交易的安全则是电子商务活动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第二、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问题。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一般通过以下流程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商品或服务供应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远距离订货――电子银行结算――配送机构送货上门。如此方便、快捷的消费过程,消费者甚至可以足不出户就购买到商品和接受服务。但是在线消费者看不到商家,也不能在交易之前检查商品及相关信息,所以当商品送上门时,可能并不符合商家在网络上的宣传,也就满足不了在线消费者的消费目的和精神享受。

第三、实质公平问题。电子商务大量采用自动交易手段,其所包含的交易手段除少部分可以协商外,大部分不具有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