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0:22: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的金融政策对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项目贷款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制,所以投标人若中标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招标人提供必要配合条件以满足银行融资要求,以确保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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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投融资方案
一、投资目标
不超概算,工程各阶段、部单项工程费用支出与形象进度相协调。 二、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 (2)完善职责分工有关制度; (3)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在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 (2)招、投标阶段合理确定标底及合同价;
(3)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较,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 (4)施工阶段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 (5)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1)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
(2)对项目管理人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所产生的投资节约,可按《委托代建合同》规定予以一定的奖励。
4、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
(1)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2)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5、投资控制的信息措施 (1)计划费用数据处理; (2)实际费用数据处理; (3)计划/实际费用比较分析; (4)费用预测; (5)资金投入控制; (6)报告报表生成。 三、投资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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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
(1)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及其说明文件; (2)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3)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文件;
(4)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有关工程投资的法规及规定; (5)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6)本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A4); (7)本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索赔文件; (8)市场价格信息;
(9)其它涉及工程投资的资料。 2、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
(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经质量检验签认合格或有违约行为时,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核及计量。
(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并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变更及违约索赔等引起的工程投资的增减时,代建方应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保护委托人的的利益。
(5)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施工合同中关于双方争议的处理办法解决。
(6)对工程量的审核、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代建方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3、工程投资控制的办法 (1)事前控制
1)审查标底、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投资控制的条款,并熟悉这些条款;
2)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概算,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
3)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底资金使用计划,由项目管理机构控制其执行。此项资金使用计划应与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购置订货计划、索赔及不可预见事件预测所需资金等一致;
4)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材料设备订货合同中找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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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被突破的环节,做出风险分析及减轻风险的措施,并以此作为工程投资控制重点。
5)尽可能减少承包单位的索赔,具体的措施有:
①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施工场地及其它承诺的条件(如拆迁、水电供应、道路交通等);
②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施工图纸; ③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款额支付工程款;
④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合同中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 ⑤预先处理好扰民问题,避免因造成的干扰引起向承包单位支付赔偿金; ⑥尽最大可能减少工程变更,必须变更时,应于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尽早达到工程变更后工程款调整的协议。
(2)事中控制 1)控制措施
①加强对工程投资的动态控制
a、按月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应与完成的工程量挂钩。
b、建立台帐,经常进行己支付工程款与投资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如发现工程款有超支现象,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c、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特别是因此而增加了工程投资时更应慎重。 ②尽量减少发生索赔事件,不发生违约事件。代建方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公正地处理索赔提供证据。
③提出降低工程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如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保证工程质量与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或缩短工期。
④严格对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签认,代建方应认真核实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月度工程进度款之后,方可向施工单位付款。
⑤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价格变动情况,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调价范围与辐度。
⑥严格审核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订货等俩合同中涉及投资控制的条款,搞好合同管理,特别应重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工程量计量
①工程量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②承包单位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经过监理工程师己签认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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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验申请表”(A4),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项目代建人审核。
代建方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派代表共同参加现场计量核查工作,并共同在核查结果上签字。如承包单位不按时派代表参加,即可认为承包单位己同意代建方与监理单位的核查结果。
④某些特定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可由项目代建方、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3)工程款支付
①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防止超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外业完,内业清”,如果内业不完善,代建人将不拨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向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管理部审核、代建人审批。
③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现场签证程序。现场签证需经项目管理部、代建人、施工单位现场共同确认重大变更要按程序逐级上报,经代建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④对各种甲供材料和设备,由项目管理部会同承包单位根据供货商的投标承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进场。办理交接手续后,经项目经理和代建人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材料设备款的支付。
⑤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填写“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向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呈报工程月进度报表。报告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清单、甲供材料、设备、工程进度款等。
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付款必须是当月实际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⑦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工程进度付款审查: a、监理以其质检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进度付款审核。 b、监理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审查工程进度价款。
c、监理按形象进度审核价款。审核报表及进度审核汇总表,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合格工程量认定)、预算监理工程师(负责预算价认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9日前报代建人,同时负责扣除质保金、合同规定的不应支付的进度款及水电费用。
⑧项目管理(监理)部还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工程进度付款审核:
a、项目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审核是否有超报、虚报及不合格项目等,并核实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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