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控制施工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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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华庭四期B3区4号楼工程

施工 现场 扬尘 污染 控制 施工 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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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阳光华庭四期B3区4号楼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屏东路原重庆水泥厂老家属区,该商住楼建筑平面上呈“弧”型布置,单栋主体结构平面尺寸:21.7m×29.4m。三栋高层C1、C2、C3楼层数分别为26/-3F、27/-3F、28/-3F,裙房局部-4F,建筑总高度为88.80m。建筑物室内±0.000所对应的绝对标高为240.300,建筑面积为57477.64m2。建筑等级:一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为II级且耐用年限不小于15年;地下室防水等级为:I级;卫生间、厨房防水等级为3级。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

地下三层为商业街,-1F— -3F 层高分别为5.7m、4.8m、6.2m。首层为结构转换层,层高5.9m。此层以上为标准层, 标准层层高为3.0m。

主要装修做法:外墙主要为浅黄色面砖饰面,局部为明框铝合金玻璃幕墙,玻璃为12厚透明钢化玻璃;所有窗采用塑钢,玻璃采用5mm无色单层浮法玻璃。木制门窗刷奶黄色无毒油漆;地下室、设备用房顶棚为水泥砂浆喷涂料;卫生间、厨房顶棚为纸面石膏板贴铝塑板;商业、公共交通部分顶棚为雅丽埃特板吊顶;商业部分内墙墙面为砂浆喷涂料墙面;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墙为纸筋石灰浆喷涂料墙面;商业部位为地砖地面;公共交通部分楼地面为花岗岩地面;车库、设备用房为水泥砂浆楼面;卫生间、厨房为防滑耐磨地砖;楼梯栏杆及护拦采用金属。 二、编制依据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并参照如下相关规定实施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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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2、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暂行工作方案(渝建发[2003]34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主城区扬尘污染的通告(渝府令第152号);

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发[2004]131号);

5、重庆市、南岸区建委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目标

本工程各施工阶段,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争创重庆市市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四、建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组织措施

1、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

把环境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项目部相关部门和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把环保政绩作为考核项目经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

3、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要进行综合治理

一方面,项目部对施工人员、班组长进行培训,强化环保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产生扬尘污染的环境因素;另一方面,联系建设单位协调外部关系,同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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