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关于基层法律制度的调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16:04: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调查报告

分 校 专 业 年 级 年 季 题 目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职 称

被调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调查报告评语 成绩

关于基层法律制度的调查

社区居委会委员全部由选举产生。社区在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下,进一步提高和丰富了社区管理的发展。随着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提高,社区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影响社区发展、社区自治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今年02——05月我对社区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走访参观,对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4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28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8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4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