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5:21: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全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X〕27号)、《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用发〔X〕28号)精神,完善土地市场建设,优化土地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全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公示地价管理,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X)、《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X)、《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X)等规定,针对本次X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为加快推进标定地价体系建设,依据《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用发〔X〕28号)要求,于X年开展X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全面建立X县公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地价政策的导向作用。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X)、《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X)和《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X)等技术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立足X县当前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对X县进行基础
资料调查收集。
3.利用收集到的资料确定标定地价公示范围,划分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并采集标准宗地相关信息。
4.估价师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对标准宗地进行初评,提出标定地价建议值。
5.经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议值审议后,确定标定地价,完成标定地价修正体系的编制。
6.完成标定地价项目要求的文本、表格、成果图件、数据库以及基础资料的汇编。
(三)工作范围。
以X县行政辖区为基础,涵盖建成区、开发区、近期城镇规划建设区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发育较好的乡(镇),其中工业用地范围主要以开发区、集中区为主导划定。
二、组织领导
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工作进度安排
表1 X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安排 四、工作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X〕27号)。
(二)《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用发〔X〕28号)。
(三)《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X〕20号)。
(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X)。 (五)《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X)。 (六)《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X)。 (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X)。 (八)《地籍调查规程》(TD/ T 1001-X。 (九)《标定地价规程》(TD/T 1025-X)。
(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X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X〕10号)。
五、技术流程
图1 X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技术流程图